◆金庸 資料圖片
◆觀眾參觀位於沙田文化博物館中的金庸館。 新華社
◆龍華酒店 資料圖片
◆金舫大廈 受訪者供圖
◆讀者在書店閱讀金庸作品。 中新社
◆金庸寫給沈西城的信 受訪者供圖
◆《雪山飛狐》,金庸連載第一篇, 1959年2月9日 新晚報
◆1960年代的「嘩啦嘩啦」
◆金庸在位於香港北角的辦公室翻閱他的作品《天龍八部》。 新華社

「南來白手少年行」

金庸是香港文學史上繞不開的一位人物,也是香港南來作家的代表。他青年時期到港,先在報館工作,機緣巧合下踏足小說,寫出一部部膾炙人口的武俠作品。後又自立門戶,開啟香港「文人辦報」的先河。金庸曾用「南來白手少年行,立業香江樂太平」一句形容自己到香港後的生活面貌,儘管不是出生於香港,但他一生中的重要轉折都與香港息息相關。然而金庸在香港的足跡,隨着繁雜和來源未知的各式記錄,卻有些撲朔迷離。◆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小凡

金庸來到香港可以說是一個偶然,1948年他被《大公報》上海館派往香港報館,後又任《新晚報》編輯,1955年,時年31歲的金庸在此創作出武俠處女作《書劍恩仇錄》。此小說以金庸的故鄉傳說為靈感,連載後,一時間洛陽紙貴,銷路倍增。《書劍恩仇錄》後,金庸開啟了武俠小說創作之路,在《香港商報》等報紙上接連發布連載小說,直至1972年9月23日《鹿鼎記》最後一章在《明報》發表完畢,就此封筆。青年時期的金庸在《大公報》工作了10年,據他自己所說:「我現在擁有的一切,雖有自己的辛勤努力,但更多是香港這一環境所賜。我要感謝《大公報》派我來香港!」

到了金庸主理明報時期,他以節省在業內聞名,當時明報副刊開出的稿費比其他各大報章都低,金庸卻「有恃無恐」,「他們不大敢跟我提要加稿費的。因為在《明報》登一篇稿子很難的,我說你要加稿費,我不要你的了,他們就害怕了。」儘管稿費不高,副刊卻因金庸的名氣而名家輩出,許多人都以在此發表專欄為榮。流傳很廣的一段逸事是,金庸和第二任妻子朱玫創辦明報初期,住在尖沙咀,深夜下班時天星小輪已停航,要改乘俗稱「嘩啦嘩啦」的電船仔渡海,但只有付包租費三蚊,才能隨到隨開,否則要等齊六個人才能開船。為節省路費,金庸寧願在深夜捱着涼風等待拼船,也不願多花那三蚊錢。

無論是金庸之前任職的《大公報》還是之後創辦的《明報》,報館均在港島,「慳錢」的金庸為何要捨近求遠住在尖沙咀?關於尖沙咀故居的描述,除了這段軼事外,更無人知曉具體地址,有記載的金庸故居則是位於山頂道1號的豪宅,1996年以1.9億港元出售。

何處寫下《書劍恩仇錄》?

金庸來港的時間很長,多幾套置業不足為奇。據寫過金庸傳記的香港作家沈西城回憶,金庸先後住過摩利臣山道、堅尼地道、嘉頓山,最後才搬到為人廣知的山頂道1號。「金庸住在港島時好少過九龍,因為(過海)隧道還未通,一個月可能有一次。」

經《明報》月刊記載,考證到金庸在尖沙咀住的是山林路。雖然金庸一向以節儉聞名,但沈西城表示,「金庸這個人很注重居所,鍾意住得好。」因此他推測當時金庸也是為了「住得舒服」所以短暫在尖沙咀有過居所。

關於金庸的住處,亦牽扯到他處女作《書劍恩仇錄》的寫作之謎。網上資料指,金庸曾在位於沙田的龍華酒店長期預訂了一間房用於閉關創作,據說《書劍恩仇錄》便是在此寫就。

龍華酒店建於1938年,本為富商鍾秀長一家的度假別墅,後被日軍侵佔。二戰結束後,鍾氏收回此樓,1951年,正式以「龍華酒店」之名經營,套房增至12間。酒店租金50至60元每日,相等於當時一個普通打工仔的半個月人工。但作為當年沙田區唯一一家酒店,環境優美,吸引了不少名人到來。

但令人好奇的是,金庸寫處女作時,還是報館員工,如何有錢住這種高檔酒店?且沙田區距離公司和住所都很遠,如何有空閒長租於此?

沈西城就篤定,金庸是在堅尼地道的家中餐枱上,創作出了他的處女作《書劍恩仇錄》。當時他和第二任妻子朱玫住一個房間,屋子很小,因此要到客廳餐枱寫作。而在金庸創辦明報之後,幾乎所有作品都是在明報報館的夜晚誕生的。沈西城表示,金庸確實住過龍華酒店,也稱讚「龍華的乳鴿很好食」,但沈西城認為長租酒店是金庸「當老闆之後的事」,亦不贊同金庸在龍華酒店寫出《書劍恩仇錄》的說法。

1980年代起,隨着沙田新城市發展及沙田新酒店落成,龍華酒店客房逐漸荒廢,又因未能合乎香港的《消防條例》,所以1985年由酒店轉型為餐廳。據傳武打巨星李小龍最愛吃的,就是龍華的招牌菜式沙田乳鴿。如今的龍華酒店裝修得古色古香,寫有店名的一排紅燈籠引得不少食客在此打卡。

與妻子相識在北角

因沈西城曾是金庸旗下報章的專欄寫手,三次面晤金庸,2016年更與金庸的第三任妻子林樂怡交流,2018年,他受邀編寫《金庸逸事》,「我的書剛寫完,大哥就去了。」在後記中,沈寫道:「沒有悲傷,只有追念。中國近代作家如金庸般有蓋世才情者,寥若晨星,現在少有,將來怕也難有。」如今的沈西城提到這本書,仍認為此書成功寫出許多一手資料和金庸鮮為人知的軼事。

其實早在1980年代,利文出版社便邀請沈西城寫了傳記《金庸與倪匡》,據沈記載,「出版後,很受歡迎。此書都九萬字,其時精力過人,四天完稿。」書中主角之一的倪匡看後,更是給出高度評價:「寫得好,有90%的正確性。」

金庸作為大人物,生活故事眾說紛紜,一些事件經過口耳相傳便生出多種版本。例如他與第三任妻子林樂怡的相識地點,流傳的就有酒吧、咖啡廳、餐廳多種版本。沈西城八十年代寫《金庸與倪匡》一書時,係根據倪匡和哈公(許國)口述,寫出一版二人相遇經過,但直到2016年沈與林樂怡見面考證,才發現當年寫就的故事和林樂怡本人描述仍有出入。但一致的是,他們相識的地點是位於北角金舫酒店(現金舫大廈)七樓的「蜜月酒吧」,當年十六歲的林樂怡暑假在此做侍應。

之所以能準確地回憶起酒吧的名字,是因為當年沈西城亦光顧過蜜月酒吧,他指該酒吧有小廂座,門前垂珠簾,保密度高,《明報》的董千里、陳非、阿樂、倪匡等人都會來此地飲酒寫稿。如今金舫酒店已不復存,蜜月酒吧更無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