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駱惠寧說,從今天起,全國人大法工委、基本法委、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3月15日起連續3日召開60餘場座談會,並走訪和約談部分人士,就完善特區選舉制度聽取意見,直接聽取意見的人數將逾千人。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上午出席其中一場座談會時提到,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解說決定草案時曾提及會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以及直接參與提名全部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駱惠寧認為,這實際上是講述立法精神,涉及立法原意和原則。

駱惠寧表示,要正確理解「賦予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的必要性、合理性。一是選委會具有廣泛代表性,可超越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局限性,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社會整體利益;二是這樣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民基礎就有了共同點,有利於處理好行政立法關係,維護行政主導體制;三是也可以有效地防止立法會被「港獨」和激進分離勢力操控或攪局,將有效維護國家及香港根本利益。

駱惠寧認為,要深刻理解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是以對特區選委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來進行總體制度設計,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是繼國安法出台後,中央治港的又一重大舉措,相信隨時間推移,其里程碑意義會不斷顯現。他又指,中央對此事非常重視和十分慎重,早前成立工作專辦,在研究過程中也邀請香港從事選舉和法律研究的專家參與,並以多種方式和特區政府、特首溝通,不斷聽取香港社會的意見。

駱惠寧又說,落實全國人大「3·11決定」,是中央有關部門、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責任。希望座談會聚焦落實「3·11決定」,各界人士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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