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香港入境處剛公告身份證持有人申請改變性別的政策有修改,除了完成「性別重置手術」(Gender Reassignment Surgery)之外,只部分「重置」而符合一些條件也可以申請改「性別」。政府發言人又強調,身份證寫的性別並不代表其人在法律上的性別云云。原來去年香港終審法院曾經裁定政府要求全套「重置」才可以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政策「違憲」!

「性別重置手術」以前叫「變性手術」,「變性」對應英語的(Transsexual)。有些醫生認為他們可以改變人的「性別」。辦法如下:

(一)「男變女」要切除外生殖器至完全失去生殖能力;隆胸和服用大劑量雌激素(即「女性荷爾蒙」),還有些無中生有地造出「人工陰道」。這些費用高昂的手術對當事人身體傷害甚大,必須分階段執行。於是就出現當事人未全套「重置」就急不及待要所有人都當他為「真女人」。沒有子宮和卵巢,無論有幾多醫生、律師、社工說你是「女人」,你也不能活得像一個身心健康的女人。

(二)「女變男」就簡單得多!卵巢和子宮都在腹腔內,「眼不見為乾淨」,不用大費周張地摘除了。割去乳房再加大劑量雄激素(即「男性荷爾蒙」)令到當事人生鬚就可以了。再講究的就加造沒有生殖功能的「人工男外生殖器」。同理,「女變男」也不是「真男人」。

讀者如有生物學和人體生理學的入門常識,當知道兩種「變性」分別極大!此所以潘國森向來主張所有「性別研究」(Gender Studies)都要分清男女之別,「男性研究」和「女性研究」實在「異」的多而「同」的少。

「男變女」不可易!「引刀成一快」就無法挽回!事實上真有少數案例是原生「正常男人」在聽信醫生的話去搞「性別重置」之後,竟然後悔起來!「幫」他「變性」的醫生無法再讓「她」變回真男人。

「女變男」就不一樣!前些時見報上有「男人懷孕」的故事,其實是原生「正常女人」在「女變男」手術後反悔回頭再做媽媽,幸好子宮和卵巢仍在!於是滿臉鬍鬚、貌似男人也可以十月懷胎後生娃娃!

了解兩種「變性」,然後才可以讀得懂「跨性別霸權」(Transgender Hegemony)打算怎樣破壞人們的三觀,改變(或摧毀)我們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