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征

藝術家會說不要去解釋自己的作品,要讓觀眾自己去發現。當觀眾這樣做了,又真的愛上一幅作品的時候,那才是真愛。所以,藝術家往往會按捺住自己想要獲得關注的內心渴望,斷絕與外界的一切聯繫,只給出作品。以至於,任何一間美術館,牆上掛着的那些作品根本就沒有解釋。只有邊上的小牌子,上面寫着作品的規格、創作年份以及名稱。很多作品,甚至連名稱都沒有,牌子上僅就兩個字:「無名」。藝術家或許覺得只要有了名字,都是在暗示觀眾內容的走向。又或者,這幅作品在創作的時候根本就是藝術家憑着衝動完成的,以至於當它出現在眼前時,連藝術家本人都抓不住作品的意涵。就像羅蘭巴特所說,但凡一個作品,並非屬於作者,作者僅是一個把它表達出來的人,而這幅作品是一種生命和慾望本身的體現。

儘管如此,作者還是希望作品能夠為人所了解。他的想法其實頗為合理。既然一幅作品是生命力和直覺帶來的,這作品就擁有了一種天賦,它本來就可以理直氣壯。更何況,藝術家還為這幅作品帶來了一種人性。人性的,就是可以被所有人都感知到的。這樣想着想着,藝術家就桀驁不馴起來。這傲慢的潛台詞是︰你應當接受並了解一幅作品。你沒看錯,是的,先接受再了解。因為它首先是一份來自上天的饋贈,然後,才符合人性並被理解。但可惜,大眾向來都是很執拗地只關注肉身這種秉性,這注定要讓藝術家失望。我們看到的藝術家,他總是在期盼遇到知音以及在不斷的失望當中獨自往前走。

不過,我昨天看了本小書與上述藝術家的邏輯不同。它叫《那一天》。作者是很有名氣的維羅羅尼。在這本書裏面,收集着攝影師的一些攝影作品。但這並非是又一部普通的自選攝影集,這些都是攝影師記憶當中印象最深的那些照片。為了讓讀者更加了解這些照片,羅尼為每一幅照片都配了篇隨筆。講述他在什麼時候拍這種照片,為什麼拍?照片裏面的場景是哪兒?拍的對象都是誰?

我很少看到這樣事無鉅細都交代清楚的藝術作品。正如上文所說,基於各種理由,大多數作者是不願意把自己的作品說清楚的。但是羅尼這樣做了。在這部攝影集當中,你可能會看到某一幅照片。那是一個午後,一個女人憩在一個狹窄一樓的躺椅上,她的貓在她的側膝頭,她的對面還站着一個小男孩。這照片看起來有些普通,不過,羅尼馬上讓這幅照片成了獨一無二的。他在這幅照片的手記當中,介紹了他和妻子如何在這張照片之後的次年修補了那個殘缺不全的樓梯,照片中的孩子是他們的兒子Vincent,他們已經移居到這裏一年了。接下來,他們還將再住好幾年。然後,他們將搬到別處,但每年還會來到這裏度假。這裏是Gordes,照片拍攝的時間是1949年。

與其說這照片吸引人,不如說這故事吸引人,這照片成了一個剪影,是個類似於窗口的存在,讓作者可以回到「那一天」。如此說來,藝術品並非不能解釋,只是在大多數時候,礙於某種保持靈韻的需要,藝術界就刻意地保持了作品的神秘感,並在切斷了作者與讀者的聯繫當中,強迫讀者在不加解釋的情況下無條件地接受它,僅僅因為它是有名的。但假如我們要為這種不加解釋的行為給出理由,那只有一個理由,即肯定人的創造的可貴以及人類對於命運的認可。僅這一個理由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