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熙 立法會議員

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公屋一般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由去年底的6年上升至6.1年,反映了公屋輪候情況進一步惡化。平情而論,公屋輪候時間突破6年,就如最近日圓兌港元匯價一樣,都是市場預期之中。可是,當預期真正化為現實時,情況還是讓人扼腕嘆息。

隨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結束,社會期望新一屆政府在房屋問題上有新作為,在上任百日內推出措施以有效改善房屋供應。要解決房屋問題,首先是要增加土地供應。上星期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便討論了發展局最新提出的建議,研究理順對土地業權人及業務經營者的補償安排。當局擬將現有的四個補償級別,整合成兩個級別,增加了收回土地的誘因,可是從過去的發展經驗看,收地不單是金錢補償的問題,有些業務經營者還希望另覓地方經營。為滿足他們訴求,當局還是需要多下一番功夫。

政府有必要建立好完整的機制,協助經營者另覓地方重置產業。過去發展局在進行新界東北發展項目時,也有透過地政總署為有需要的商戶作出協助。可是,當時地政總署職權有限,未能與其他部門一起有效協調,結果商戶在申請規劃、環保、消防等牌照時,還是需要逕自到各部門逐一處理。部門不會因為商戶配合了政府的發展規劃,對商戶有所寬待,特別是法規上的放寬。再者,很多時候商戶需要非常主動催促部門,甚至尋求議員協助,他們的困難才得到正視及協助。這往往使商戶因為困難重重、程序多多而感到心灰意冷,難以順利搬遷。

所以,當局除了要提高補償額外,更應主動成立由政策局甚至司級官員領導的部門,為受影響的商戶作主動的跟進。透過政府高層的介入,協調各部門聯合辦事,那麼業務經營者的搬遷程序有望進一步優化。香港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人選李家超在政綱中提到會建立的「土地房屋供應統籌組」,相信就是朝着這個方向發展。

當局需要為各負責土地及房屋的發展部門制訂好工作流程的目標。現時房委會在公布公屋輪候數字之外,就沒有為解決節節上升的公屋輪候時間提出紓緩方案,使數字公布後一再引起公眾批評。負責的官員即使察覺到這趨勢,大部分情況下只表示會接受、聆聽意見,對於解決問題的方案,仍然沒有給出建議。因此,未來特區政府需要加強有關工作的指標和績效,以便提高公屋單位供應的成效。官員的績效需要與工作的成果掛鈎,不能讓市民有「薪俸照出、問題照舊」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