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靜儀 執業大律師

在外部勢力影響下,一間著名的本地跨國律師行,退出代表香港大學處理「國殤之柱」事宜,背後原因是由於該行受到外部勢力的威嚇。可幸的是,律師行面對的外部勢力,是以「明刀明槍」方式,迫使其退出代表港大;一旦外部勢力要求律師行繼續代表港大,但要該行之後暗地對外部勢力的指示言聽計從跟進港大的個案,則律師行對事件又會如何應對這個進退兩難的局面?

不管怎樣,可以預計的,是外部勢力會更進一步用這類手段控制香港的律師行,將律師行作為推動港版「顏色革命」的棋子。在中美角力如此激烈的今時今日,相信沒有任何人能完全排除這種極端情況發生。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特區政府必須就是次事件及早尋求有效應對方法。

國際形勢每一刻也在急劇轉變,徹底避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法律界,才是最根本地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應外部勢力的猖獗,特區政府必須盡快出手,絕不能有任何拖延。特區政府應安排香港所有律師和大律師全部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這是為了慎防任何別有用心的法律執業者,用自己的專業人士身份及影響力,與外部勢力裏應外合,達到反中亂港之目的。

此外,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也必須在「專業守則」中加入新條款,規定所有律師和大律師一旦遇上外國勢力的干擾或威脅,必須即時向其所屬的專業法律團體上報,避免損害到客戶利益,以及危及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一個比較嶄新的議題,即使在特區政府中,很多部門仍是不大懂得如何有效地去處理相關事宜。作為香港的執業律師或大律師,儘管在法律範疇上均已達到了相當的專業水平,但對於如何有效地應付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避免被外部勢力威嚇,相信是一般律師和大律師難以獨自應付的艱巨挑戰。

當兩個律師會接到會員的通報後,必須迅速地將個案轉介至保安局及國安部門審視個案,再適當跟進。始終,涉及國家安全層面的事宜,單由法律專業團體自行處理,相信難以應付。

處理外部勢力的問題,往往涉及國安、國防、外交等各個不同範疇的深度問題;當中要求的知識領域,也絕非由一群法律執業者組成的執行委員會實際能擁有的。特區政府正在密鑼緊鼓、積極準備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將這類外部勢力透過民間機構向香港律師行實施威嚇、迫令香港律師行向外部勢力就範的危害國家安全違法行為,也應納入基本法第23條的管制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