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論是基本法抑或「一國兩制」原則,一切都是源於國家。圖為香港學校舉行升旗禮。 資料圖片

過往部分高中通識教育科老師述及「一國兩制」原則及基本法時,往往過於強調兩者的獨特性,結果出現以偏概全的情況。在今年新設的公民及社會科當中,「『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是主題1「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其中一個學習重點。老師在幫助學生了解「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時,可從基本法的性質作切入點。

基本法的性質說起來可能較為抽象,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網站的介紹,基本法的性質可簡單歸納為以下幾點: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制定,是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文件;香港特區的所有制度和政策,必須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與基本法相牴觸;基本法的最大特色,便是「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

根據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基本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國家憲法制定,即屬於國家的基本法律,說明了基本法的法律依據從何而來。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此外,基本法的最大特色,便是「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一國兩制」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是國家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為實現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香港、澳門和台灣實行資本主義。

基本法是為香港回歸中國而制定的法律文件,並將「一國兩制」方針加以制度化及法律化。

在基本法當中,已有述及「一國」及「兩制」的條文,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另一方面,基本法第五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上述條文正是「一國兩制」原則的法律依據。

一切源於國家憲法

值得注意的是,同學在公民及社會科中在了解「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法律依據的時候,同時間也能明白無論是基本法抑或「一國兩制」原則,一切都是源於國家。

國家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基本法就是建基於國家憲法的基礎上,正好說明國家憲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的關係及憲制秩序。

此外,基本法第二條列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正好說明「兩制」源於「一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權力來源於中央授權,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十分明確。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最大特色是「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在公民及社會科課程中,探討「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是向學生把憲制秩序及「一國兩制」原則說個清楚明白的好機會。

作者:羅公明

簡介:資深文化工作者,從事新聞及教育工作多年,曾主理高中通識科網站及參與教科書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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