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攬炒派中人唐英傑日前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相信是次裁決,對日後涉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案件有指導及約束性。

湯家驊昨日在被問到唐英傑案時表示,應該注意的是此案的判詞中如何結合犯罪意圖及環境證供,讓日後法庭在處理涉及「光時」口號的案件時參考,在結合被告意圖及環境證供後判斷被告是否觸碰到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門檻。

他提醒,由於「光時」口號已被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如市民繼續使用或展示口號,就有「很大嫌疑」其唯一意圖就是「分裂國家」,如果有人因此被捕,無人會同情。

湯家驊指,香港沒有法律禁止任何口號,每次有人被指犯法都要看其犯罪意圖及周邊環境。煽動罪必須有受眾,一般市民絕不會在不知不覺之間違反香港國安法,並強調必須要有意圖分裂國家,或者脅迫政府,達到某些政治目的才會違法。

他強調,香港國安法已經很清晰,希望大家不要只專注在「光時」口號的意思,亦不應該「鑽牛角尖」或「搵窿窿罅罅」,設法令講出口號時不違法。

今次的案件以3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湯家驊認為,法官比陪審團更安全和公正,因為陪審團易受身邊的人及新聞以至情緒的影響,法官反而會更專業處理,加上國安法案件涉及敏感政治課題,甚至有人在判決後恐嚇法官,倘案件加入陪審團審理,相信陪審團會「更加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