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早前在判處去年6月4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黃之鋒、岑敖暉、梁凱晴及袁嘉蔚4人監禁4個月至10個月不等,並斥被告有預謀地公然犯法及毫無悔意,之後有狂徒於網上討論區威嚇陳官「死全家」,更有人暗示稱「千祈唔好搞陳廣池親朋戚友」。

翻查資料,目前仍有多宗社會關注案件由法官陳廣池處理,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早前被指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約,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的案件,該案已排期明年3月14日開審。

陳官過去一年多曾處理過多宗黑暴案,其中在前年8月黑暴「三罷」行動被捕的32歲包裝設計師,承認暴動罪後,在區域法院被陳廣池判囚45個月。

有「美國隊長2.0」稱號的「獨人」馬俊文涉煽動分裂國家案,同由陳官處理。30歲的被告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於去年8月至11月在商場和警署外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案件於今年3月26日提訊後,已定於9月28日開審,被告由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代表。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