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錦全當日凌晨投擲汽油彈後,被警員截獲拘捕扣查。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六旬退休翁去年3月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先用鐵線綑綁宿舍西閘,再投入3枚汽油彈,令一輛警員私家車熏黑,其後警員截獲他並在其單車上檢獲天拿水及鋤頭。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縱火、管有腐蝕性物品、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共3罪,還柙至今日判刑。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在大閘綑上鐵線,只為防止被人追截,無意阻礙逃生路線,法官李慶年即質疑道:「咁理性就唔會掟汽油彈啦!」「呢啲係道理定歪理呢你覺得?」

被告黃錦全(63歲),被控於2020年3月23日凌晨1時40分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輛屬於高級警員7911的私家車。另於同日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的單車徑,管有鹽酸及一把鋤頭。

辯方求情時提及攬炒政棍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九龍城區議員曾健超等人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又引述被告及其家人的求情信,稱被告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受新聞報道影響」,令情緒困擾及感到有壓力,因想「幫年輕人」才犯下本案,又稱被告於2019年起患上失眠,還柙時須接受心理治療,其間明白自己做錯,並對此深感後悔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