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多名法律專家指出,美國國會針對TikTok封殺令的一大問題,在於其沒有提出任何實質證據,證明使用TikTok容易受到所謂「中國間諜和宣傳影響」。《華盛頓郵報》指出,美國當局未有給出證據,證明中國政府將TikTok用於所謂「間諜宣傳」,TikTok已多次就當局說法提出異議。

過往封殺舉措屢被推翻

《華盛頓郵報》分析,美國當局過去試圖封殺TikTok時已多次遭到質疑。例如2020年,時任總統特朗普試圖封殺TikTok的行政命令被推翻。主審法官指出,當局沒有給出充分證據,證明足以侵犯美國民眾言論自由的做法屬「正當行為」。蒙大拿州試圖在該州內封殺TikTok的法案,去年也被叫停,主審法官直指法案「充斥反華情緒」,且在多方面違憲。

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學院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副主任漢斯表示,「我們作為美國民眾,從來沒有意識到或學習到,(封殺TikTok)對國家安全的影響究竟為何,只是普遍將其當做一種『信念』。美國法院普遍不願意在國家安全問題上,猜測行政和立法等政治部門的決定,司法部門認為法官並非作出相關決定的最佳人選。」

漢斯強調,法官迴避相關決定也會引起質疑,「在人們看來,政府似乎只需不斷宣稱『國家安全』,無須經過任何審查,便能勝出所有法律戰。」

漢斯估計,法官審理TikTok上訴時,會權衡美國民眾言論自由權利,以及美國當局提出的所謂國家安全主張,需要雙方給出充分證據,「通常來說,這兩個主張都很有說服力。就案件的裁決結果,我們至少會看到其中一個主張,在事實上更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