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熙 立法會議員

佐敦早前的一場奪命大火,引起社會對舊式大廈消防安全的關注。除了早前曾提到有大廈業主未能齊心團結的老問題外,消防工程被無良承辦商拖延,亦是另一個阻礙大廈遵辦消防命令的有力例子。當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解決問題。

早前我與東區區議員植潔鈴以及多幢東區舊樓的持份者,約見了消防安全總區的消防官,反映一些舊樓法團在回應消防命令時遇到的問題。他們本身都是一些齊心合作,並且願意甚至已經集資希望遵辦消防命令的法團,可是最終遲遲未能完成消防工程。背後的最大原因,在於遇上了黑心消防承辦商,愈心急反而中伏更深。

這些黑心商人往往以具吸引力的投標價接洽大廈工程,並且在很早階段就已收取高達整個工程九成的費用,之後就以不同理由拖延,導致工程遲遲未能完成。就算法團多番催促,亦一直未能如願。可是,礙於早已繳付高比例的工程費用,大廈更換新承辦商會血本無歸,陷入進退兩難。更不用說有部分大廈法團遭到恐嚇,暗示會破壞部分已完成的系統。在這個情況下,很多大廈就出現長期膠着的局面。

循四大方面着手解決問題

當局對於未能達成共識遵辦命令的大廈,要加強督促,至於被無良承辦商威脅的大廈法團,當局更有必要作出協助,不能以所謂的「商業糾紛」而袖手旁觀。針對這個問題,當局要從四大方面着手。

首先,當局須加強調查承辦商在整個工程階段有否使用不良經營手法,例如是否有不合理的低價投競,再追加高昂後續費用的情況。針對這種不良經營手法,要開展高姿態的調查,必要時作刑事起訴,以收阻嚇之效。

其次,透過消防處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承辦商名單,以便供大廈法團作參考。根據資料,在消防處發出的36萬張「指引」中,有四成已獲得遵辦。當局可根據當中遵辦的情況,例如遵辦的時間、遵辦的完成質素以及法團對承辦商的評價等,整理出一份「白名單」,供公眾參考選擇有質素的承辦商。

再者,透過市建局的「招標妥」為大廈在招標合約中建立標準條款,以避免現時不良承辦商在合約中建立的「霸王條款」,以杜絕在合約生效後不恰當追加費用。在這個過程中,亦需要合理分拆工程費用的支付階段,以及各階段的完成要求及違約後果以保障法團。

最後,「消防處樓宇改善支援中心」要積極協助遇上問題的法團追究無良承辦商的責任。中心須安排專責的消防官以專業的角度,為業主提供意見,保障業主權益,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