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政府一直積極爭取「港資港仲裁」措施,在現行機制下容許在自貿區擴大適用範圍,讓更多大灣區粵港澳企業可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推動區內法律和爭議解決專業優勢互補,以促進市場銜接。香港有處理仲裁的明顯優勢,擴闊「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有利增強香港商界在內地投資創業的信心,推動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樞紐,香港應充分運用處理仲裁事務、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豐富經驗,助力大灣區乃至國家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港資港仲裁」即是內地港資企業可選用香港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的適用法律,並且可在香港進行仲裁。目前有關措施只在上海自貿區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試行。擴大「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例如拓展至大灣區,意味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投資設廠的港資企業可以受惠,吸引更多港企北上發展;香港與內地已簽訂了9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已於今年1月29日生效,包括和仲裁有關的相互認可和執行等事宜,「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擴展到整體大灣區,讓更多大灣區企業可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利用香港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法律專業優勢服務,促進市場銜接,優化營商環境。

在「一國兩制」下, 香港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獨立的司法審判,沿用國際商貿界熟悉的普通法制度。「十四五」規劃綱要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都表明,支持香港建設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根據英國倫敦瑪麗女王大學和美國偉凱律師事務所聯合發布的《2021年國際仲裁調查》,香港再次被評為全球最受歡迎的仲裁地第三名;今年2月,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這是中央不遺餘力支持香港發展國際法律和調解服務的重大舉措,期望香港向世界各國政府及各國際組織提供訴訟、仲裁、調解等「一站式」服務;昨日上海國際仲裁(香港)中心正式落戶香港,是上海國際仲裁中心首個在內地以外設立的仲裁中心。事實充分顯示,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公信力得到香港、內地及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可。

世界經濟重心移向亞洲,中國內地經濟穩步增長、持續擴大對外開放,堅定落實「一帶一路」合作倡議,催生海量的商貿、民事交易,也相應衍生更多爭端,最理想的辦法是在進行交易的地區內解決爭端。持續推進「港資港仲裁」措施,不斷積累經驗,為內地和海外企業提供優質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不僅有利香港把握建設國際仲裁中心的黃金機遇,更為國家擴大「朋友圈」、拓展「一帶一路」創造更大的協同發展效應。

香港法院在處理仲裁事務方面穩健而經驗豐富,亦有許多從事仲裁多年的本地和外國業者,對區內跨境仲裁業務的文化差異有深刻了解,香港應發揮所長,協助國家培養更多高層次的國際法律仲裁服務人才,深化交流互動,推動兩地仲裁服務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