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2019年策劃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14名被告中有7人拒認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案件昨日續在高等法院審訊。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團夥成員涉嫌曾闖入大學的實驗室盜取化學品用來製造炸彈,亦曾在辦公室後樓梯試爆,後來更將兩個炸彈放入背囊乘的士到灣仔華仁書院山邊組裝,而槍手亦擬定逃離路線,在行動前「基本上一切就緒」,未能得逞是因為被警方及時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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