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員當日在華仁書院檢獲可致命遙控炸彈,起爆裝置包括手機、電路板及電池等,炸彈分由兩個膠筲箕對綑包裹粉末狀的炸藥製成。 資料圖片
◆警方2019年12月21日在大埔拘捕「屠龍小隊」一名男成員。資料圖片

「屠龍」案控方披露被告通訊紀錄 試爆運送到準備走佬「一路走到黑」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2019年策劃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14名被告中有7人拒認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案件昨日續在高等法院審訊。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根據被告之間的訊息披露更多案情細節,顯示團夥成員涉嫌曾闖入大學的實驗室盜取化學品用來製造炸彈,亦曾在辦公室後樓梯試爆,後來更將兩個炸彈放入背囊乘的士到灣仔華仁書院山邊組裝,而槍手亦擬定逃離路線,在行動前「基本上一切就緒」,未能得逞是因為被警方及時制止。控方強調,同謀的控罪無須實際完成罪行,罪行控罪元素為協議,每做一步都令協議可能性增高。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控方大律師周凱靈繼續開案陳詞指,由涉案者在群組對話紀錄顯示,2019年11月14日有涉及浸會大學及城市大學的對話,有成員指「火魔法要等屠龍」;對此,控方認為「火魔法」是指汽油彈。群組對話紀錄顯示,用戶名為「接完紙鶴未?」的被告賴振邦指:「BU 、CityU 啲化學 lab 未爆,爆完門可以入去試嘢」、「sorry,淨係喺BU(浸大)爆咗13樓,12樓全層未爆到攞料……13樓無啱用嘅嘢」;用戶名為「小恨」的彭軍壕則稱「bobby喺城大」、「12樓無去,唔夠時間,應該可以整魔法」。

偷大學化學品 「家長」提供柴油

控方指,上述對話顯示成員討論到浸大和城大尋找化學原料,以製造爆炸品。加上曾提及「炸彈佬」、「硫酸鈉」等,「顯示佢哋中間做緊嘢,去實踐同意嘅最終結果,就係擺炸彈。」

已認罪的黃振強及吳智鴻在Telegram的對話則顯示,吳於2019年11月17日傳送了3段往草叢開槍的影片。控方指,吳等人曾於該月16日至17日凌晨以「行山」為名到西貢試槍。有關紀錄又顯示,黃振強曾提到「班到呀,有個家長老公做油站」,控方指是指柴油。此外,黃振強亦曾提到其「安全屋」位於灣仔華星冰室附近 。另據Telegram「滅龍」群組中的對話顯示,黃振強稱「今晚個會好重要」,要求大家必須出席;有人指「尋日『行山』嗰兩個一定要到」 ,並tag了「I am reinforce Jr 」、「Y777689」。控方指,此證明被標註的兩人有參與「行山」,當中包括被告張銘裕,他另一個名字就是「Y777689」。根據警方在被告李家田的平板電腦發現的一張身份證照片,該身份證旁有白紙寫上「reinforce jr」,即「I am reinforce Jr 」便是被告李家田。

「打的」過程鬼祟 華仁山邊藏彈

2019年11月27日,「滅龍」群組內有嘗試用手機遙距引爆器引爆裝置的影片。控方指該「試爆」影片地點為被告賴振邦寫字樓的後樓梯,相信是被告張銘裕在該處試爆炸彈。另外,吳智鴻2019年12月7日於Telegram群組向同謀者彭軍壕說:「聽日下午收嘢」、「收完攞去上次玩鏹水華仁個度,搵個草叢收埋」、「兩個炸彈,記得帶背囊、12K」、「小心漏味俾的士佬督灰(舉報)」。彭回應稱:「全部包膠住,仲有個黃色海綿寶寶袋住。」閉路電視拍攝到吳智鴻在北角和富道一傢具店購買紅、藍色的膠筲箕,而案中炸彈便是用該些筲箕盛載,兩人同日並到灣仔香港華仁書院完成組裝炸彈及收藏於草叢。

行動前斷正 群組通知「清嘢」

控方指出,各種訊息顯示同謀者之間相熟和聯繫,有頻密討論及見面。至2019年12月8日(星期日)凌晨,即「民陣」舉辦港島區遊行當日,黃振強在Telegram群組稱:「星期日4點,軒尼詩道華星冰室等……遲到就88(再見),永不錄用。」而當日的遊行於下午3時開始,遊行隊伍約一小時後便會走到灣仔。另一邊廂,在「滅龍」群組則出現灣仔克街1至15號展鴻大廈的地址。約數小時後,警方即於展鴻大廈拘捕被告張銘裕、嚴文謙和黃振強,當日早上警方展開拘捕行動後,用戶名「Wing 420」的被告許湛榮在訊息中提到「清嘢」。

控方推論眾被告實行陰謀的時間,灣仔軒尼詩道涉案的一段路不會沒人經過。控方提出,假設有人揚言憎恨及想殺另一人可能僅是情緒發洩,但如果「買埋武器、踩埋線……諗住點樣殺」佐證有關計劃正在進行,之所以未能實踐,主要是警方當日上午已經開始拘捕行動制止。

控方昨日已完成開案陳詞,今日(25日)將傳召警員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