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在社交網頁透露,在國安條例生效後,他仍繼續與不同團體交流及解說。林定國Fb圖片

條例生效一個月未開齋 指與國安法實施時情況有別

今天(4月23日)是香港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整整一個月,不過,該條例仍暫未有被引用作執法行動;相比之下,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實施後,首個月就有15人因觸犯香港國安法而被捕。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比較香港國安法與國安條例在實施最初幾個月的拘捕數字並不適合,因為兩者所處的社會環境非常不同,香港國安法實施時正為遏止前一年的社會動盪造成的亂象,而目前香港社會已恢復秩序與和平。他強調只會在必要時才使用國安條例,並否認是為了「使人安心」而暫不引用。◆香港文匯報記者 藍松山 綜合報道

對於香港國安條例實施以來,特區政府仍未引用該條例進行任何執法行動問題,林定國日前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表示,不認同有說法指政府未有引用相關條例作拘捕行動是要緩和相關擔憂,「將香港國安條例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首幾個月情況作比較,也並不合適。」

他指出,香港國安法是中央為遏制當時香港社會動盪帶來的混亂而訂立的,其後社會確實恢復和平與秩序,「香港的人權狀況已變得更健康和平衡,支持政府的人不必擔心表達觀點後被起底或遭辱罵。」

他強調,有需要時就會引用國安條例,否則法例存在就沒有意義;但同時需要審慎,會在確實有必要、而且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合理的情況下使用。

他又指條例本身已經阻嚇不法行為,從而減少援引法例的必要性。

遇不實誤導指控 須適時回應

國安條例立法時也修訂了包括《監獄規則》在內的相關法例,收緊涉及國安罪行囚犯提早獲釋的門檻,須證明不會不利國安才可獲減刑。林定國認為,若涉違反國安條例案件囚犯的行為不「引人擔心」,相信懲教署仍會考慮行使酌情權,而使有關囚犯提前獲釋。

至於香港國安條例在審議立法及生效實施後,持續遭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指責及抹黑,林定國認為,若無誤導言論則無須反駁,但若遇上不實或誤導指控,必須適時回應。他否認沉默下去如同默認,或使誤導言論進一步散播,甚至失控。

他強調,特區政府反駁時的用字須與指控的嚴重程度對等,同時亦要令外界相信政府的聲明並非流於情緒化。

下月率團訪中東增交流合作

林定國亦透露,他將於5月份率團訪問中東地區多個國家,加強香港法律專業界別與中東地區的交流和深化合作。他表示,目前暫無計劃赴西方國家解說香港的國安條例,這需視乎自身和同行人員的安全,以及有否公平合理機會表達。

他認為,除了外訪,亦可邀請他人來港,有機會時可由他親身解說,而且外來人士也可在港與各界人士交流。

另外,林定國在社交網頁透露,在國安條例生效後,他仍繼續與不同團體交流及解說,鼓勵大家不要糾結於個別字眼,要從法律條文的整體性去看以及法律程序的正當性。例如控方要按檢控守則行事,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事意圖及行為兼備才可提控等,引入條款保障無辜及不知情的第三者,以及制訂條例時堅守對人權自由的保障。

在交流中,他很高興聽到與會者表示,願意向他們商界朋友或海外總公司說明正常商業活動不會受新法例影響,讓外界能夠透徹了解香港實際情況,亦非常歡迎外國的朋友親身到來,認識、感受真實的香港。

林定國強調,作為一個自由和多元的社會,香港擁有良好法治、資訊及資本流通自由、言論自由等優勢。「在法律框架下,這些賴以成功的要素都不受新法例影響,新法例堵塞了國家安全的漏洞,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整體令營商環境更穩定,有利香港經濟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