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中新社资料图)

立法會財委會今日(18日)繼續召開特別會議,多名議員關注日前佐敦三級火造成5死40多傷的慘劇。屋宇署約16年前向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但一直未遵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政府有一直跟進個案,大廈雖有成立法團,但後來無人接手處理,他承認情況不理想,日後遇到類似個案會嚴謹處理。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消防處發出超過29萬張消防安全指示,但其中約六成二未有遵辦指示,認為政府除了罰款外,可考慮加重刑罰。另外,立法會議員蘇長榮亦指出,涉事大廈法團16年未遵辦指示改善,質問有關部門為何沒有作出指控。對此,鄧炳強回應表示,因應未遵辦指示,會檢視是否需要加強檢控,他續指大廈消防安全較多屬於公眾責任,包括防火門問題或雜物阻塞等,較難找到個人責任,難決定刑罰某位具體人士。

對於立法會林新強表示,佐敦華豐大廈16年未有遵辦消防指示,為何相關部門仍會批出賓館等牌照。鄧炳強回應指,針對舊式樓宇,法例希望提高大廈的消防安全,他強調未遵辦指示不代表大廈非常危險、不適合居住,只是未達到現今水平。

另外,針對舊式樓宇消防安全,鄧炳強表示,政府正加緊推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工作,以賦權政府代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向他們收回費用和額外費用。目標是在今年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