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行動中檢獲的懷疑走私物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海關於本月4日根據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到葵涌貨櫃碼頭抽查一個稱運載鋁合金、準備由遠洋船運往馬來西亞的貨櫃,檢獲大批未列艙單貨物,包括全新集成電路、電腦伺服器、路由器及舊電子產品及電子廢料,總值約一億元。

海關翌日拘捕一名報稱是貨運公司付貨代表的53歲女子。由於電子零件及電子產品是常見走私返內地的貨物,所以不排除該批走私貨會轉運到內地,海關仍會繼續調查貨物的來源。

海關昨日表示,電子廢物轉移受《巴塞爾公約》監管,公約亦適用於香港特區,出口電子廢料前須先取得由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另據本港《廢物處置條例》,違法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初犯案者可最高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案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