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警方於2019年12月以涉嫌「洗黑錢」罪,拘捕4人疑與支援黑暴的「星火同盟」有關,其中一名現年22歲男子被控利用銀行户口清洗逾63萬元黑錢。他受審時自稱是「星火」的「義工」,負責向涉及修例風波的被捕者求助個案分發捐款。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上月裁定被告洗黑錢罪成,被告還押至昨日被判囚16個月。

被告余昕鈺,案發時17歲,是時任區議員黃國桐議員助理。他被控於2019年6月3日至12月28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所持賬戶的總額港幣638,946.25元款項,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表示,雖無證據指涉案款項與任何罪行有關,或者被告知悉牽涉罪行仍處理款項,但案例顯示這不一定是減刑因素。考慮本案控罪性質情節嚴重,勞教中心的刑期與控罪不相稱,決定不跟隨報告建議判入勞教中心,並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更生情況,酌情減刑兩個月。

法官在早前裁決時明言,不信納被告稱有關款項是「星火同盟」的捐款,用作提供所謂的「人道援助」,認為「星火」有自己的銀行戶口,無須經義工賬戶轉賬,而賬目相關文件曾提及「gear」(裝備),而裝備不可能屬於因被捕等引致的經濟困難。同時,被告的存款與經濟狀況不相稱,遂裁定被告洗黑錢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