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表示,已經要求各個政府部門,檢討執法程序及優次決定,增加執法或制定罰則。(點新聞)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回應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中有關大廈涉嫌忽視或違反政府部門指示,李家超表示,已經要求各個政府部門,檢討執法程序及優次決定,增加執法或制定罰則。

李家超表示,香港老舊大廈數目眾多,政府部門在作出部署或執法工作方面要設定優次,已經要求各個部門檢討程序及優次決定,包括要求消防處及屋宇署,增加執法方面的效能,例如壓縮程序及縮短採取措施的時間。另外,對於政府部門發出要求大廈加強消防設施或改善大廈結構的指示,有很多單位長時間未做到,他稱會加強執法及增加罰則,確保有阻嚇性,例如修訂法律,屋宇署要求大廈進行改善工程,如果不符合要求,會修訂法例及增加罰則。

另外,李家超指出,正考慮修訂部分法律條文,例如第572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針對部分情況,政府部門會進行介入,例如某些大廈必需的消防設施,政府會先行安裝,然後向業主收費及增加罰款。他指出,保安局正進行有關草案的工作,他要求提交草案時間縮短2至3個月,今年內提交給立法會。

李家超強調,對於大廈整體安全及維修是業主的責任,令到居住環境安全是大廈單位擁有者的責任。他稱,政府有不同資助計劃幫助業主,例如樓宇更新2.0,市建局也有一站式平台幫助業主,市民有困難可以尋求不同部門幫助,例如:工程費突然增加很多,若有人從中取利,可尋求市建局幫助。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