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

香港特區政府於1月30日宣布,將就基本法第23條展開公眾諮詢及立法工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指出,23條立法建議採取以下原則,第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第二:是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以及第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預防和依法懲治。

眾所周知,國家安全是社會安定的基礎,而社會安定亦正是良好營商環境的關鍵因素。文公子相信,是次特區政府的立法工作,除可完善香港履行對基本法立法的憲制責任外,亦將有助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維持社會安定,獲得更充分的保障。繁榮,實有賴社會安定。而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就可以從法制上確保一個政治穩定、社會安寧的營商環境,對營商、吸引國內外投資及經濟發展有利,對香港的前景只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2003年時,特區政府首次提出要為23條立法,最後竟引發遊行,大批市民上街反對。究其原因,固然是由於別有用心者將23條抹黑為「惡法」,加上凡政府施政必反的媒體推波助瀾;但當時的社會氛圍,亦非立法的好時機。其時,市面飽受「沙士」疫症蹂躪,經濟受亞洲金融風暴打擊仍未復甦,樓市低迷引發負資產潮,民心疲憊,怨氣累積,導致市民的向心力不足,而且外來勢力仍未露出原形,社會普遍未感到應為23條立法的迫切性。因此,政府最後宣布暫緩立法。雖云是回應了所謂「民意」,但亦為香港的國安風險埋下了地雷。

及後的20年來,西方不斷以文宣心戰,對國家、特區政府肆意抹黑、造謠、離間,甚至在年輕一代播種「港獨」思潮;香港歷經「反國教」、「佔中」,以至黑暴亂港,到處都見到外來勢力的身影,就是因為23條未立法,對此種危害香港安定繁榮的行為沒有強而有力的制約。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文公子樂見政府終於完善香港對基本法各條文立法的憲制責任,並相信23條立法後,將可與香港國安法相輔相成,共同保障香港的國家安全。因此絕對支持及早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