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反洗黑錢宣傳月」了!你做得到「不租、不借、不賣」了嗎? 

騙徒手法真的層出不窮,你可能不知不覺參與了洗黑錢呢!

1.租出、借出、賣出你的銀行戶口予第三者,可能會幹犯洗黑錢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

2.被定罪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刑罰更會被加重20%!

3.記住我們最新的口號!「借賣戶口會加刑,唔借唔賣係最醒」!

不想被騙徒利用,就要留意未來「反洗黑錢宣傳月」的活動了!

反洗黑錢宣傳車行程:

觀塘

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

12:30 pm - 3:30 pm

銅鑼灣

2024年1月21日(星期日)

2:00pm - 5:00 pm

(來源:「香港警察」微博)

責任編輯: 何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