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虛擬貨幣的場外找換店成為「三不管地帶」。

(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翠媚)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串騙」風波持續發酵,案中有虛擬貨幣找換店負責人被捕。這次涉案的場外找換店主要是讓虛擬資產投資者將現金互換成虛擬貨幣進行投資,是整個「串騙產業鏈」的其中一環。有專家指出,按照打擊洗錢條例,現鈔找換店由海關規管,惟由於在香港「虛擬貨幣」並不視為貨幣,而更多視之為商品,令經營虛擬貨幣的場外找換店成為「三不管地帶」。有立法會議員建議,在經歷是次慘痛教訓下,宜統一打擊洗錢的監管,由單一部門負責,相信令日後執法時更有效率。 

◆JPEX張貼與證監會聯絡的電郵紀錄,被證監指違反保密條例。

對於香港證監會去年已將JPEX列為可疑名單,外界質疑為何不一早執法,證監會日前解釋,由於當時仍未修例故未有權力,同時又承認今次涉案多間虛擬貨幣場外找換店都不受規管。

海關現時視虛幣為商品

有業內人士指出,按照打擊洗錢條例,任何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即打擊洗錢條例所界定的金錢服務)的人士必須向海關關長申領牌照,在沒有關長發出的牌照情況下經營金錢服務,即屬犯罪。惟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在本港,「虛擬貨幣」並未視為「貨幣」的一種,舉例即使有人在場外OTC找換店或虛擬貨幣ATM,以港元兌換「虛擬貨幣」如USDT,惟在海關角度而言,「虛擬貨幣」只能視之為商品、而非貨幣兌換服務,因此在這情況下,現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法例」是沒法監管這些找換店提供虛擬資產兌換服務。

同時,虛擬貨幣作為「商品」,除非是售賣冒牌貨、假貨,否則海關也不能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檢控這些虛擬貨幣找換店。

找換店非銀行 金管局無權管

至於證監會負責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也無條例規管虛擬貨幣場外找換店。金管局負責的《銀行業條例》,只有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才可在港經營銀行或接受存款業務,亦不適用於這些場外找換店,變相令有關監管出現「真空」。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回應香港文匯報表示,在科技日新月異下,虛擬資產是新鮮事物,政府在發展金融業時,不應忘記保障投資者及對傳統金融體系有機會帶來風險,因此她認為這些虛擬貨幣場外找換店都應該納入監管,或一些本身已是現鈔找換店但有提供虛擬貨幣互換服務的都需向海關申報有關變動。

星統一監管虛擬資產服務商

江玉歡亦建議,本港應統一反洗錢的監管,交由單一部門處理為佳,以免權力分散下,令監管出現「真空」。參考新加坡當地早前通過《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案》,該法案允許新加坡金管局對該國的虛擬資產服務商金融公司進行監管,她建議在本港亦可統一交由香港金管局進行監管。

金管局:與證監緊密合作制定監管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已於今年6月1日生效,所有在港經營業務、或向港投資者積極推廣其服務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都須獲證監會發牌並受其監管,金管局早前預告將就穩定幣新推發牌規定及監管規則。鑑於JPEX受影響人數眾多,市場關注金管局與證監會等各方協調,加快推出有關發牌規定及監管規則。

金管局發言人回覆香港文匯報指,為促進香港虛擬資產行業可持續及負責任地發展,財庫局及金融監管機構(包括金管局和證監會)一直緊密合作,並參考適用的國際標準以制定一套整全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

研穩定幣發牌制度

發言人強調,加密資產交易所的業務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規管。另一方面,金管局和財庫局擬引入新法例以實施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並將會就該制度展開公眾諮詢程序,邀請持份者及公眾人士提出意見。

在制訂具體的監管安排時,金管局會考慮收集到的意見、市場的最新發展和國際討論等相關因素,目標是於2024年內實施有關監管制度。財庫局、金管局以及證監會將會繼續完善虛擬資產監管環境,審慎考慮不同因素,評估將不同虛擬資產活動納入監管範圍的需要。

虛擬資產廣告宜納入規管

近年坊間充斥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廣告,為了吸引客戶,不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大多會以「交易中心」、「比特幣交易所」等自居,這些易令人混淆名字,讓一般市民防不勝防,歸根究底,在香港除了金管局對任何人士使用「銀行」名稱有限制外,本港對公司營銷時採用的名字沒有嚴謹限制,讓不法分子濫用「交易所」、「交易平台」等名字作招徠。

廣告濫用「交易所」用詞

根據《銀行業條例》規定,未經金管局的同意而在公司名稱中採用「銀行」一詞,即屬違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除了該條例界定為「交易所」者外,任何人不得把「證券交易所」 或「聯合交易所」或其他變體用於公司名稱,違反這項規定會構成刑事罪行。 惟翻查公司註冊處名單,有公司以簡稱方式都可「踩界」註冊,如「XX股交所」等;同時,在社交媒體及廣告中,這些濫用「交易所」、「交易平台」的用詞更是肆無忌憚。

除虛擬資產公司濫用「交易所」等字眼作宣傳,之前亦有人開設「科技創新股權轉讓市場」、「企業股權轉讓管理系統中心」等,而被證監列為無牌公司及可疑網站名單之上,更有無牌公司在網頁上展示以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書,當作是「獲香港政府批准成立」,招攬內企來港「上市」,還提供全套上市儀式。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除了應加強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外,更應關注這些平台或產品的營銷手法,而是次JPEX事件受影響者眾,料與一些網紅或藝人為高風險投資產品大力宣傳有關,因此她希望有關方面應研究是否應好好規管這些高風險投資產品的宣傳手法,如持牌人才可為公眾推銷有關產品。

20%年輕投資者有意投資虛幣

香港投委會今年4月進行的一項調查,訪問約1,000名投資者,其中顯示香港過去12個月內曾投資虛擬資產的人數,由2019年的1%增加至今年的6%,當中18至29歲的年輕人比例增幅較為顯著。有15%年輕投資者在過去一年曾經持有虛擬資產,20%年輕投資者仍有興趣在未來一年投資虛擬資產。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