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熹)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布,行政長官李家超會同行政會議已就2023至24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2.87%,但個別薪點的金額須予訂明,中層及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65%,與早前建議相同,生效日期追溯至2023年4月1日。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個別薪點的金額須予訂明:總薪級表第三十四點為79,930元;總薪級表第三十五點為80,730元。

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二十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三十六點為79,790元;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二十一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三十七點為80,590元;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二十二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三十八點為81,400元。

局方表示,會盡快將把2023至24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公務員事務局強調,在作出決定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充分考慮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以及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其他相關因素,包括香港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薪酬趨勢淨指標及公務員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