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當日搜查壹傳媒集團。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隨着黎智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前日被駁回,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展開案件管理聆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在庭上透露,將傳召6名關鍵證人及兩名專家證人。控方講述案情及舉證需時65天,法官李運騰指連同辯方案情、結案陳詞等,審訊恐需要約83天,比原先預期的40天多一倍。3位法官最終決定在今年8月18日進行預審,案件在9月25日正式開審。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共3罪,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3宗控罪涉及12名被告,除黎智英和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外,6名壹傳媒和《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已於去年11月承認串謀勾外罪,餘下兩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外罪。

換言之,本案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應訊。黎智英由彭耀鴻資深大律師等人代表;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等人代表;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黎智英昨日沒有出庭。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日表示,讀出開案陳詞及同意案情或需時一星期,並預計會傳召6名關鍵證人,每名證人各需時5日至10日。控方還將傳召兩名專家證人,分別就制裁的法律效力及針對Telegram、WhatsApp、Facebook等社交媒體即時訊息運作模式提供證詞。

控方料舉證需時65天

控方指,現時不能預計審訊時會否有突發情況發生,也不能保證會否再添加新證據。此外,在辯方要求下,控方另需傳召18名證人,預料舉證方面需要65天。

黎智英一方稱,控方現時控告黎智英3罪,理應無須65日這麼多,希望控方承諾不會添加新證據。法官杜麗冰則指無法預計日後有什麼情況發生,不能讓任何一方承諾不會添加新證據,因為黎智英案控辯雙方的律師團隊亦參與47人案,法官李運騰也正審理初選案,現時只能期望本案審訊能按原定計劃在9月25日開審。

法官李運騰估計控方案情需時65日、辯方案情需時14日、控方及辯方處理有關煽動罪的法律爭議與結案陳詞各需兩日,預計審訊需時約83日。本案的審前覆核暫定於8月18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法庭批准黎智英及彭耀鴻資深大律師當日缺席聆訊。

黎智英將受審的3項控罪

一、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二、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安

黎智英及上述6名高層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們於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6名高層已認罪,冀在黎智英審結後求情和判刑,部分人擬頂證黎智英

三、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安

黎智英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陳梓華、李宇軒已於早前認罪,留待黎智英案審結後判刑。Mark Herman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