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47名攬炒政棍因組織及參與所謂「35+初選」,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當中戴耀廷、區諾軒及趙家賢等30人已表明認罪,正待排期作正式答辯;其餘不認罪的17人,案件將於明年1月17日作審前覆核。其中表明認罪的被告袁嘉蔚,因對部分控方案情有爭議,獲安排昨日在高等法院處理,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畢陳詞後,認為爭議的案情並不影響最終判刑,辯方則無進一步陳詞跟進。

代表被告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昨陳詞指,不爭議大部分控方案情,但仍有部分控方案情是屬於意見或評論,包括不同意控方使用「叛亂」一詞,以及控方提及被告行為散播仇恨和恐懼,並有讚頌、支持及美化活躍分子或暴動者,認為「讚頌」與「支持」,以及「活躍分子」與「暴動者」的意思有重大分別,又認為控方的說法是被告知道香港國安法會立法而明知故犯,假定其有絕對責任,符合「串謀」的定義,希望控方可修改字眼,但重申若然上述爭議不會影響判刑,便無需召開紐頓聆訊澄清,強調被告只想盡快接受判刑。

控方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則表明,不接受辯方說法,認為有關案情是建基於證據,辯方的理據站不住腳,因而無須修改字眼。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經商議後,即庭裁定有關爭議的案情並不會影響被告的認罪及最終判刑,維持原先決定,另指示辯方向法庭呈交求情陳詞。

涉案的47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中30名表明認罪被告,分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伍健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

另外17名表明不認罪被告,則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