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右一)涉於2020年6月在立法會潑臭水。資料圖片
◆法官斥許智峯毫無悔意。圖為許智峯早前被捕後獲保釋。資料圖片
許智峯涉7案19罪「未找數」

法官斥許智峯毫無悔意 4項藐視法庭罪成

「攬炒派懦夫」許智峯無膽面對4案9罪的法庭審判,於前年勾結外國政客假造外訪行程,欺騙法庭解除其離境限制,最後逃之夭夭。許被控4項藐視法庭罪,案件於今年6月被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裁定全部罪成。陳官昨判刑時狠批許智峯與外國政治組織精心策劃騙局,以虛假文件欺騙警方和法庭,已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其入獄3年半,並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許智峯共被控涉及4宗刑事案件的4項藐視法庭罪(見表)。法官陳慶偉在今年6月2日作出裁決時指出,許智峯是有預謀地欺騙法庭,與丹麥政客合謀編造虛假的外訪行程及邀請函,製造外訪的煙幕,以欺騙警方和法庭發還其護照,目的就是故意缺席聆訊,逃避法庭審訊,屬有計劃犯案。

他指出,許在去年10月接獲律政司通知後,翌日即在Facebook表示「完全知悉」相關法庭程序,但仍拒絕出庭,顯示他是故意缺席聆訊。事後,許更公開表達對法庭公正性的鄙視,其欺騙和潛逃等行徑,損害了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法官陳廣池昨日在判詞中再批評許智峯以虛假文件欺騙警方和法庭。由外國政治組織假造的邀請函和行程單,用來向法庭申請解除旅行限制,作為准予其保釋的條件之一,從而離開司法管轄區並逃避刑事訴訟。這個騙局是許智峯精心策劃的,其後果是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受到嚴重打擊,其行為「不僅是對刑事司法制度的嘲弄,而且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

在量刑方面,陳官引用一宗案例指,有被告人誇大其財務穩健性,企圖說服法院解除旅行限制。該案被告提供虛假文件,誤導其法定代表人及法院,其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經審訊後被判囚3年6個月。本案被告許智峯雖未被控告妨礙司法公正罪,但事實情況類似。

考慮到本案的嚴重性,特別是提供虛假文件、潛逃後果及其對刑事司法系統和過去有關刑事藐視法庭的判決的影響,加上許智峯沒有悔意,陳官判其監禁3年6個月。

精心策劃 棄保潛逃

用卑鄙手段棄保潛逃的許智峯目前身在澳洲,被香港警方國安處和廉政公署通緝。在潛逃後,他不時在社交平台不斷煽動反中亂港,且言詞囂張地抹黑詆毀香港司法制度。去年11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網誌中狠批許智峯是「叫人衝、自己鬆」的無恥懦夫,其心腸歹毒且虛偽卑劣。「市民應認清這班無恥之徒的歹毒心腸,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否則很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對任何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必定嚴正執法,不會讓違法分子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