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廚房工人去年起在Instagram內圖文並茂發帖,內容提到「港獨」等字眼,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於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出,本案牽涉的相片顯示嚴重暴力後所留下的痕跡,令人觸目驚心,加上被告自行撰寫帖文陳述,有相當煽動性,故判他即時監禁5個月。

29歲被告陳冠旭,被控於2021年1月17日至2022年6月14日期間,在Instagram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情指,被告擁有兩個公開的Instagram賬户,而該兩個賬户共有1,175位追蹤者,共牽涉44則煽動性帖文。全部涉案帖文均有所謂「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香港獨立」、「香港人反抗」的主題標籤,其中有部分帖文煽惑他人「對抗」香港國安法,部分載有刑毀公眾設施及港鐵站的相片,部分帖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還有一些是被告與黑暴文宣或口號塗鴉的合照。警方憑相片中人的容貌、紋身及相片單據中的姓名確認被告身份,並上門拘捕。

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沒有具體計劃、行動或組織,有關「革命」、「反抗」只是口號,且這些帖文並沒有人回應。裁判官反駁指,有沒有人回應帖文,和有沒有人因帖文受到情緒刺激是兩回事。

一年半間重複發表煽動口號相片

羅官表示,被告以「革命」等字眼發帖,內容尖銳,且被告在一年半間不停重複發表煽動性口號和相片,反映他是個「鍥而不捨」的人,希望信息不要被遺忘。

羅官認為,煽動行為的關鍵主要是挑起他人情緒,無須別人回應,對方亦可默默行事,即使無人被煽惑,其中的危機亦不能輕視。煽動關鍵在於挑起情緒。考慮到有人未完全平復心情,有可能引致死灰復燃,羅官採納監禁以7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至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