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頌雄表示,近日接獲多宗被拒復工、其間被迫放無薪假的求助個案,求助僱員分別來自飲食業從業員以及學校校工等。圖為市民在食肆用膳。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為配合明日起實施的「3+4」檢疫新安排,香港特區政府日前推出「紅、黃碼」,部分已接受酒店檢疫滿3天的抵港者,獲發「黃碼」後能進入社區進行其後4天的醫學監察。衞生防護中心透露,過去兩天共有1.3萬名合資格人士先後獲准離開檢疫酒店,這批「黃碼」人士可如常外出及上班上學等,惟不准進入食肆、院舍等指定表列處所。然而,有「黃碼」持有人遭僱主拒絕其上班,還被僱主逼放無薪假或無薪病假等,遂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求助。陸頌雄呼籲僱主勿矯枉過正;工聯會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則促請特區政府向全港僱主制定指引,保障持「黃碼」工人的權益。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昨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雖然明日才實施「3+4」檢疫新安排,縮短抵港人士的酒店檢疫期,但為免明天安排大量檢疫人士離開酒店造成混亂,前日及昨日已分批安排在檢疫酒店住滿3天以上、核酸檢測陰性人士離開酒店,前日4,000人獲准離開酒店,昨日截至中午已有9,000名合資格人士離開酒店。對於有旅客反映安排混亂,她解釋:「由於涉及人數眾多,酒店需時分批安排,因此原則上是先入住者先離開。」

這1.3萬名獲提早放「疫監」的抵港人士,其「疫苗通行證」二維碼已轉為「黃碼」,限制不得進入食肆、酒吧、卡拉OK、安老院舍等指定表列處所,但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班上學,以及進入商場和超市等。而有關人士除一連10天要自行做快速抗原測試外,抵港當天、第二天、第四天、第六天及第九天也須核酸檢測。

求助者來自食肆員工及學校校工

不過,部分僱主擔心持「黃碼」僱員仍帶有病毒,不讓他們返回工作崗位。陸頌雄議員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近日接獲多宗被拒復工、其間被迫放無薪假的求助個案,求助僱員分別來自飲食業從業員以及學校校工等。由於特區政府的規定並無說明「黃碼」員工若被僱主拒絕其上班會否當作有薪病假,以致有關打工仔投訴無門。

工聯會接到投訴後只有從中調停,陸頌雄認為僱主拒讓「黃碼」僱員上班,卻迫員工放無薪假乃犯法行為,呼籲僱主勿矯枉過正,更不應趁機扣減員工薪酬。他促請特區政府就「紅黃碼」勞工保障多加宣傳,讓更多僱主明白僱員權益,雙方互諒互讓免出現爭拗。

鄧家彪議員則認為,問題關鍵是特區政府、衞生署及平等機會委員會有責任就「黃碼」僱員上班問題制定明確指引,說明在哪個狀況下才能合理拒絕僱員上班,「如果一個員工已經做了快速檢測,就算他屬『黃碼』,為何不讓佢返工?」他指出,若僱主拒讓有關員工上班,且要僱員放無薪假,會影響員工權益,建議政府制定明確指引,否則有關的勞資糾紛將無日無之。

外傭僱主對縮「疫監」感憂慮

另外,外傭僱主對縮短檢疫期,外傭在酒店檢疫3天後可到僱主家中接受醫學監察感到憂慮,有僱主在社交平台Facebook留言,擔心外傭離開酒店後才發病,對僱主一家沒有保障;亦有僱主表示,有關措施或會造成病毒擴散,戲稱「距離第六波(疫情)唔遠」。不少僱主則關注安排外傭暫時在賓館或宿舍等接受醫學監察,會否違反外傭不得在外留宿的規定。

勞工處昨日宣布,外傭於僱主家中接受4天醫學監察期間,每日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取得陰性結果後可外出,但受「黃碼」限制,只可進行風險較低的日常必需活動。目前法例規定,外傭必須居於僱主家中,不能外宿;但勞工處表示在新檢疫安排下,因應個別家庭狀況,僱主亦可安排外傭在非指定檢疫酒店或賓館完成4天醫學監察,及之後的3天自行觀察,事前無須向勞工處申請。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