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上半年共錄得3,954宗網購騙案,同比上升41%。近年網購盛行,各種遠程支付工具日益流行,也給騙徒提供了可乘之機。在警方持續嚴厲打擊、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市民也要提高自身防騙意識,多了解網購資訊,做個精明消費者。

警方昨日公布拘捕一名男子,涉及35宗網購騙案,其手法是在社交平台以低價招徠買家,然後讓買家以轉數快付款後失去聯絡,35名事主共損失2.3萬元。類似手法的騙案近年層出不窮,僅今年上半年,警方破案的網購騙案中,涉案金額就高達3,620萬元,逾六成是經轉數快收款後再轉賬至其他地方。

近年網購在香港日漸普及,尤其是新冠疫情之後,更多市民養成了網購習慣。但網購也分多種,大部分市民選擇循正規的網絡平台購物,例如現在各大超市、商場都開設了自己的網店,也有一些大型網購平台容許第三方賣家進駐,這些平台較少出現騙案,因為涉及的商家或平台都是正式註冊登記的企業,買家的支付紀錄、賣家的物流進度、交收過程一目了然,即使貨不對板也有渠道追討。

部分市民上當受騙,主要是因為在一些社交平台、論壇、群組看到有人聲稱有貨放售,就直接付款給對方。其實市民必須明白,這些社交平台或論壇、群組只是信息交流的地方,平台本身並不對買賣雙方負責,買家必須提高警覺,自己甄別風險。加上現在一些聊天工具還標榜保護用家私隱,無需實名制,騙子收到錢後消失,買家要追討就十分困難。

騙案數字上升,一方面反映本港的網購滲透率有增加,另一方面反映各種支付工具的普及,在便利了廣大市民互相轉賬的同時,也令一些疏忽大意的市民付出代價。對此,警方固然要加強執法力度,打擊線上線下的騙案,積極與各社交平台合作反騙案;並循多種途徑教育市民,讓市民了解騙徒常用手法,避免上當受騙。與此同時,廣大市民也要做個精明消費者,學習網購的必要知識。

首先,消費者不應該隨意在社交平台、群組進行交易,即使要交易,也要細心查驗真偽;其次,要做到不貪心、不僥倖,騙徒屢試不爽的欺騙手法,一是標榜以明顯低於市價的價格售貨,例如以「海嘯價」售賣龍蝦、鮑魚、生蠔等貴價海味食材;二是抓住市民獵奇心理,專門標榜出售一些絕版收藏、一票難求的演唱會門票、新奇的潮流玩意。消費者只要多了解網購騙案的資訊,不難避過陷阱。

網購普及,為市民帶來方便,但市民應秉持理性態度面對,提升互聯網知識和防騙意識,若發現可疑情況,應記錄下賣家的相關資訊,通知執法部門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