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人」鍾健平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獨底」深厚的元朗居民鍾健平,2019年7月企圖發起所謂的「光復元朗」遊行,雖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也被上訴委員會駁回申請,但他卻繼續煽動他人在7月27日湧入元朗市區,結果再度演變成暴徒圍攻警員的大型騷亂。鍾健平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去年8月起還柙至今。鍾健平今日(1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餘下一罪則獲法庭存檔。

41歲被告鍾健平,報稱公關人士,他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知情地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違反《公安條例》第13條而組織一個公眾遊行。他另被控於同日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該未經批准的遊行,則獲法庭存檔。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