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大學生報編委會日前在Fb發帖,指幹事會3名成員就簽署AOC協議與其他成員有意見分歧,請辭後幹事會將解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金文博)理工大學學生會鬧內訌,即將卸任的幹事會「收檔」解散。理大早前要求學生會簽署校董會授權其使用校名作為組織命名的AOC協議,當中列明禁止學生會參與任何違法或毀壞校譽的行為,而學生會會員亦須遵守相關守則。理大學生會擬於今日(30日)舉行會員大會決議是否簽署,但幹事會成員意見分歧,包括外務副會長張心怡等3人批評其他幹事「將個波拋畀民眾」,表明無法與他們溝通而請辭。在3人「劈炮」下,按理大《學生會會章》規定,學生會幹事會須自動解散。

就簽署AOC協議意見不合

理大學生報編委會日前於Facebook發帖表示,請辭的3人於信中提及,就校方早前要求簽署AOC協議承認獲得校董會授權使用校名作為組織命名,此事原擬在30日舉行會員大會決議簽署與否,但外務副會長張心怡聲稱,幹事會理應承擔決定是否簽署AOC的責任,不應「將個波拋畀民眾」,3人就此事無法與幹事會其他成員溝通而請辭。

編委會Facebook昨日亦進一步報道AOC內容,指理大校董會有絕對的權力,授權或終止學生會使用「香港理工大學」名稱的權利,並要求學生會和會員遵守有關守則;協議並禁止所有學生會會員以學生會名義參與任何違法或毀壞校譽的行為,而校方也有權要求學生會組織交出文件,如學生會違反協議,校方會終止授權學生會使用「香港理工大學」名稱和解散學生會。

編委會又提到,如會員大會最終決議不簽署AOC,理大校方將終止與學生會合作,並收回校內學生會活動室,亦可禁止學生會以「香港理工大學」作為組織命名,甚至向警務處要求取消學生會的社團註冊,資產有機會被凍結。

下屆學生會面臨「斷莊」

理大學生會《會章》訂明,如3名正副會長及財務秘書其中兩位同時懸空,幹事會須自動解散。由於幹事會內務副會長已從缺,外務副會長辭職會令其提早解散,並由現屆評議會主席擔任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據了解,理大學生會新一屆周年大選將於2月舉行,但並無幹事會候選內閣參選,面臨「斷莊」。

本港大學的學生會在修例風波期間煽暴播「獨」,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日漸凋零。其中,中文大學學生會已經解散,香港大學及教育大學已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地位,而理工大學、城市大學及浸會大學校方停止為學生會代收會費,嶺南大學要求學生會解決認受性不足問題,其地位隨時不保。同時,城大更直指該校學生會是獨立於大學的校外註冊社團,但以城大學生會的名義行事,而約80%城大本科生歸屬其他社團,並非學生會會員,加上學生會拖延提交賬目審計報告,不排除收回學生會會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