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尖沙咀發生暴動,黑暴包圍尖沙咀警署投擲汽油彈,有警員被燒傷。 資料圖片

一被告已離港缺席聆訊 8人續受審

2019年8月11日尖沙咀區發生暴動,大批黑衣魔圍攻尖沙咀警署,投擲汽油彈、石塊及其他物件,一名男警被汽油彈擊中造成雙腿二級燒傷。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多人,其中11人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當中一名女學生和一名男送貨工在開審前認罪,另一名被告已離港,缺席聆訊,餘下8名被告繼續受審,預計審期35天。控方指一眾被告被捕時身處暴動區域,以及身穿黑衣、戴口罩及防毒面具等裝備。辯方將爭議暴動發生的時間、地點及被告有否參與等。◆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11名被告分別為李穎淇(28歲,學生)、15歲男學生、廖偉明(26歲,運輸工)、莊嘉灝(25歲,學生)、聶嘉寶(25歲,送貨工)、黃千溥(22歲,學生)、羅後成(19歲)、蕭呈希(23歲)、潘冠雄(26歲)及羅漢銘(22歲)、羅樂文(21歲,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羅漢銘另被控一項無牌藏有彈藥罪,指其於同日在尖沙咀彌敦道132號外藏有9枚使用過的催淚彈殼。

圖澆熄催淚彈 推倒鐵架阻警

控方代表大律師林芷瑩昨在庭上交代同案被告羅樂文已出境離港,缺席聆訊。至於在開審認罪的女學生李穎淇和男送貨工聶嘉寶,案情指當日在尖沙咀警署外,片段拍攝到李曾於暴徒傘陣掩護下,走近催淚彈嘗試用水撲熄,而聶則在栢麗大道集結的示威者前方架設路障,又與其他暴徒一起推倒4米高台鐵架阻礙警方推進,兩人其後分別被警員截停拘捕。

控方讀出的開案陳詞指,當日尖沙咀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於下午6時許至8時許發生暴動,有約2,000人參與。當中有黑衣為主的暴徒,戴頭盔、眼罩及防毒面具等裝備,他們在尖沙咀警署外佔據行車線,又用水馬堵塞尖沙咀警署正門入口、在舉傘陣掩護下撬起行人路磚及以鐳射筆照射警署警員。

有片段拍攝到暴徒將載滿石塊的手推車推向警署,又手持大橡筋向警署投擲石塊、汽油彈等。另有暴徒以氣槍發射子彈及淋熄警方發射的催淚彈。

一警中汽彈 雙腿二級燒傷

其間,警方在警署內多次展示旗幟警告,以及發射催淚彈、胡椒球彈等驅散不果,而警署外的行車路交通完全癱瘓。當晚約7時許,暴徒先後向警署內投擲兩枚汽油彈,一名男警員被擊中造成雙腿有5.5%範圍二級燒傷,留醫至同月27日。警方則於當晚7時半設立防線與暴徒對峙,其後推進驅散,有暴徒則推倒4米高台鐵架及使用鐵馬阻礙警方推進。驅散行動中,警員先後拘捕本案11名被告,並在他們身上搜出口罩及防毒面具等不同裝備。

控方指,現受審的8名被告被捕時均身穿黑衣及身在暴動區域,其間15歲男學生站於暴徒前線;廖偉明急步走,舉手示意撤離後被捕;莊嘉灝和蕭呈希曾與警方對峙;黃千溥曾手持疑似水瓶,和潘冠雄曾走向催淚彈嘗試用水淋熄;羅後成曾揮左手示意暴徒走過來;羅漢銘則曾拾起催淚彈殼回擲警方防線,並被搜出9枚被水弄濕的圓餅型催淚彈殼。審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