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屈穎妍

見微知著,尤其在判斷一個人的時候。

上星期我在小欄寫了篇文章《特務的名片》,談及一位紀律部隊高官與在港CIA交手的經歷(在此重申,我沒說過這高官是警察),中間寫到美國領事館宴請的飯局,提到一句:「人稱香江第一才子的陶傑次次出席。」

我文章目的是說美國中情局干預香港事務有跡可尋,陶傑那一筆只屬過場,沒想到,卻觸動才子神經,洋洋灑灑寫了二千字來反駁,還借此機會呼籲大家訂閱他的Patreon,看他更多評述,乘機𢱑銀。

其實,如果才子想否認跟CIA有關係,說句「No」不就可以嗎?為什麼要寫二千字來掩飾那個「No」?還加句:「哈哈哈,哈過新疆哈密瓜」,那種多餘的嘻笑,更顯才子心虛了。

是的,才子是應該驚的,一個從九龍塘時鐘酒店開房出來,見到記者都驚到要用廁紙包頭的書生,今天面對國安法,再回想自己所作所為,唔驚就假。

才子說自己有「市場知名度」,故我特別提他名字來加強「票房效應」,那才子就表錯情了。我寫此筆,不是給才子看,更不是給才子的粉絲看,而是給國安公署看。

市民看到罪案發生要報警,國民發現賣國賊也要通知國安。況且,這種時候躲去英國,一是犯了罪,一是身有屎,才子屬哪一種?想必國安早有檔案。

才子鴻文還提到,他不認識我,只是「十年前在人頭湧湧的場合好像寒暄過一兩次」,不知何來的「私怨」,被我寫進文章。

所以說,見微知著。

2012年底,我寫了本書《火樹飛花》,講的是1967年反英抗暴少年犯的故事,這書其中一個寫序人,叫做陶傑。香江第一才子竟然為一個三唔識七的作家寫序,認真畀面。

話說回來,我跟才子沒私怨,好多年前,我更是他的讀者。一直有追看他的專欄文章,覺得此人博學多才,文筆犀利。

然後,反國教、佔中、黑暴,陶傑跟城中幾個才子一樣,變成一種我非常鄙視的人,就是用滿肚學問,去蠱惑大眾。

他們帶領輿論,偷換概念,或寫文章、或當KOL,用似是而非的知識誤導香港人。

我無墨水,尚且知黑白;他們博學,卻不辨是非。原來,用學識害人,衰過黑社會。

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當日大家聽從KOL煽動,上街打砸被捕後,回頭看看,當日拍掌叫你們去衝的KOL哪裏去了?蕭若元、沈旭暉最早跑到台灣,劉細良去了加拿大,陶傑躲到英國,還當上英國樓盤代言人,繼續賺手足錢,吃人血饅頭?

如同吹魔笛的人,KOL把信眾領到懸崖自毀後,已施施然逃到外地,隔着空氣叫你死守,還要付費訂閱他們的頻道作進貢,而你呢?即將踏進監房,或已坐在獄中,失去所有。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