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壹傳媒小股東、投資者權益關注組召集人陳仲翔昨日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歡迎及尊重財政司司長依法行使要求將壹傳媒清盤的權力。作為壹傳媒小股東,他認為這一清盤行動無疑是判公司「死刑」,估計小股東將無可避免損失購買股票的全部本金。他認同投資者該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此案例如同為小投資者上了一課。按壹傳媒停牌前股價計,散戶持股市值約2.19億元。

促證監公布調查進度

陳仲翔表示,對壹傳媒在停牌前,曾在開市前的競價時段出現幾十倍升幅的誇張「嘜價」,證監會宣布介入調查。然而到今天壹傳媒面臨清盤之際,證監會仍未公布調查結果,他對此感到困惑及難以釋懷。他期望,證監會應立即公布其調查進度,以及於清盤前完成調查報告,還小股東及市場一個明白。

有會計師對香港文匯報表示,由於壹傳媒經營不善,長年虧蝕負債纍纍,公司清盤後,未知在償還債務後還會剩下多少資金,預計小股東能取回投資的機會極微。他表示,財困或停牌的上市公司一日未清盤,都可以引入「白武士」拯救,既可選擇賣盤,亦可選擇將股票復牌,並透過股本融資解困。但政府目前呈請將壹傳媒清盤,等同宣布該公司「無得救」。他認為,政府今次以「公眾利益」對壹傳媒提出清盤呈請,估計是政府在了解壹傳媒賬目後,認為需要保存資產來為持份者提供最大利益,故才有此舉動。

按正常程序,法院將委派一個臨時清盤人,接管公司及保存資產。如果未能及時找到白武士接手,清盤人將出售資產,並按法律規定的次序「分錢」,首先是支付清盤人的薪酬,然後向政府交稅及繳清欠款,之後是支付員工欠薪;再次便是償還債務,首先償還的是優先債、有抵押的銀行貸款等,之後便是應付一般欠款。最後有餘款才會分給股東,所以小股東能夠取回投資的機會是極微的。

接管台資產需台確認

壹傳媒旗下台灣《蘋果日報》目前仍營運網上新聞業務,假如壹傳媒遭接管,臨時清盤人可以委託台灣律師,透過當地司法程序,確認香港法院的法令,從而讓臨時清盤人可以接管在台灣的業務和資產。另一個方法,是臨時清盤人以股東身份,委任董事進入台灣子公司,以達到處理當地業務的目的。

壹傳媒自今年6月17日起停牌,停牌前報0.29元,市值7.56億元,按大股東黎智英持有71.26%股權計,散戶持股市值約2.1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