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鈞豪非法集結罪成,今日被判囚3個月。(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3月8日晚,有市民於大埔超級城聚集,期間有市民與便衣警察發生衝突,包括時任大埔區議員連桷璋、姚鈞豪及文念志等5人隨即尾隨拍攝,文念志用電筒照射便衣警員,5人其後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文念志及22歲議員助理早前認罪判囚,餘下3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蘇文隆今(31日)早於粉嶺裁判法院裁定姚鈞豪及36歲攝影師非法集結罪成,各判囚3個月,連桷璋則罪脫;姚鈞豪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則判處罰款1500元,36歲攝影師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31歲區議員連桷璋、23歲區議員姚鈞豪及36歲攝影師蔡健瑜否認於2020年3月8日在大埔安邦路近大埔超級城B區及C區一帶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姚鈞豪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即1部無線對講機。同案其餘2名被告22歲議員助理蘇揚浚及29歲區議員文念志,則在開審前承認1項非法集結及1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判囚3個月,罰款1500元。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