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觸犯香港國安法首宗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以及恐怖活動,兩項罪名成立。唐英傑今日(29日)早上在高等法院求情,代表律師稱,被告在事發當日的行為性質並非嚴重,亦不是想刻意傷害警員,事件中亦無人受嚴重傷害,被告對受傷警員道歉,亦對自己做了愚蠢的事感到後悔,希望法庭輕判。

案發在去年7月1日,被告唐英傑涉嫌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案犯唐英傑對所犯罪行後悔並向受傷警員道歉。(點新聞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