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壹傳媒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攬炒派頭目相繼入獄,民主黨前主席、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卻在過去一段時間密密探監,當中又以探訪黎智英頻率最高。根據過往資料顯示,何、黎兩人關係一直非比尋常,尤其是過去兩年來,兩人多次碰面和開密會,並共同參與黑暴,2019年更一同密會美國國務院前戰略溝通高級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等。社會各界質疑,何俊仁密密探訪亂港分子,或會充當「傳聲筒」,協助這些人遙控外邊局勢。政界及法律界人士促請有關部門檢討現行機制,及早出手遏止。

黎智英與何俊仁有份參與2019年8月18日、31日的未經批准集結,早前法庭對該案作出宣判,判處黎智英監禁14個月,判處何俊仁監禁一年、緩刑兩年。結果,何俊仁不但毋須與黎智英在監獄「齊上齊落」,還可常常探監。然而,何探黎的次數過於頻密,引起外間的質疑。

圖:「亂港四人幫」頭目黎智英去年2月因前年非法集結案被捕保釋後,當晚已即時與工黨李卓人以及民主黨何俊仁、李永達三人在西環一家餐廳聚餐諗計。

有時獨自探 有時結伴去

根據懲教署的規定,還押者與定罪在囚者的探監次數不同。還押者可接受親友探訪,每天一次,探訪限時15分鐘,每次不得超過兩名探訪者。定罪在囚者只得每月兩次接受親友探訪,探訪限時30分鐘,每次不得超過三名探訪者。根據傳媒之前的報道,黎智英在去年12月開始還押以來,何俊仁大約相隔20日就會探望獄中的黎智英,有時會與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一同前往,有時就獨自前往。

而正是在最近這段時間內,何俊仁接連接受《蘋果日報》、《眾新聞》等「黃媒」專訪,對中央完善選舉制度進行抹黑,例如他在《眾新聞》刊出的專訪中聲稱「將來立法會就係委任制,呢個就係橡皮圖章」,又聲稱民主黨成員若參選立法會,要不「係去乞」,要不就是對方「恩賜」云云,何俊仁句句表現出強烈的對抗態度,與亂港頭目口徑如出一轍。另外,何俊仁正密鑼緊鼓地安排六月份的一場集會,亦被外界質疑是獲得李卓人在獄中授命。

或有不可告人目的

本港政界認為,何俊仁頻密到監獄探訪亂港分子,情況十分可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表示,黑暴亂港期間,「港獨」勾結外國勢力,嚴重擾亂香港社會秩序,甚至威脅國家安全,反中亂港分子對香港社會的破壞,市民至今仍歷歷在目。反對派與黎智英這樣的亂港頭目頻頻見面,或會令市民質疑他們碰頭的動機,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目的。他認為,有關部門應當引起重視,嚴加調查,依法阻斷任何企圖密謀亂港的幕後聯繫。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傅健慈指出,黎智英、何俊仁皆是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的涉案者,「何俊仁近日探訪密會黎智英,不排除公器私用,更有充當黎智英的傳聲筒之嫌。」他希望能夠盡快有合理方案,可有效監督相關在押人員與代表律師會面,從而作出遏制。

何任主席時 民主黨獲黎捐逾1500萬元

何俊仁與黎智英可謂「親密戰友」。翻查資料,2011年10月,「FOXY洩密」揭露黎智英由2005年至2011年共捐出的53筆政治獻金,當中民主黨於2006年至2011年合共收受黎智英11筆共1504萬港元,而何俊仁在2006年至2012年正正是民主黨主席。2016年9月,何俊仁等多名在立法會選舉中勝出的民主黨成員,神秘夜訪黎智英大宅,直至深夜才離開。

多次被召「黎宮密會」

即使何俊仁於2016年10月不再出任立法會議員身份,他仍與黎智英頻密會面。2019年12月13日,李柱銘、工黨李卓人、民主黨林卓廷、何俊仁及李永達到黎智英寓所密會。2020年2月28日,黎智英被捕獲釋之後,該晚隨即召集同樣被捕的李卓人以及何俊仁、李永達三人在西環一家餐廳聚餐。

同年8月,黎智英因為涉嫌國安法被捕,獲釋後即召來何俊仁、李永達、林卓廷及胡志偉等馬仔到其寓所密會兩個小時,再密謀搞局。由於何俊仁與黎智英關係密切,2020年12月,何俊仁就為黎智英付了10萬港元的人事擔保。

值得留意的是,何俊仁與黎智英同樣身負多項控罪,包括2019年10月1日的非法遊行,何俊仁及黎智英被控組織及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何俊仁、李卓人等人另被控於前一天,在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一項「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的傳票交替控罪。此外,2020年6月4日,攬炒派於疫情下在維園集會,黎、何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立會開會睇鹹相 被譏「AV仁」

何俊仁自1995年起便成為當時的立法局議員,隨後又在1998年至2016年間分別擔任過新界西及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立法會議員。然而,他多年的從政生涯不單毫無建樹,更屢屢犯下「低級錯誤」,醜聞不斷。

漏報董事職 死撐沒衝突

何俊仁於2008年立法會選舉連任後,在立法會登記冊中申報自己並無擔任董事、無擁有公司股份,亦無擁有物業或土地。然而四年後,有市民去信立法會投訴,何俊仁曾漏報Fountain Success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股份及董事職位。何俊仁死撐公司屬無實質業務,與他的立法會事務及公職亦無實質或潛在利益衝突。最終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裁定,關於何俊仁漏報股份的投訴成立,而他於上屆立法會會期尾聲補交登記該公司董事職位的做法涉嫌誤導公眾。

2014年2月26日,時任立法會議員的何俊仁在官員宣讀2014年度財政預算案期間,被傳媒拍攝到瀏覽性感女郎相片長達半小時。何俊仁隨後承認事件,但僅聲稱當時自己太累,分心做了與議會無關的事,日後會避免事件再發生云云,又稱事件不涉及道德問題。事後,民主黨紀律委員會裁定何俊仁違反黨紀,罰他向女性權益組織捐出一萬元港幣,而他亦就此有了「AV仁」的綽號。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