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8日)會見記者,表示現時不能說明選舉委員會的實際情況,但參考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相信稍後會出現在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中。她說,政府要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包括委員會的規模、組成,以及構建它的產生辦法。

林鄭表示,就選舉委員會賦權的部分,在王晨的說明中亦都有用點題式提出,委員會除了會繼續去選行政長官,亦會獲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但暫時還不能公開這個較大比例是多少。她指,委員會將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所以不會是一個過渡性的安排。在有了這些功能之後,選舉委員會將會是選舉制度中一個相當核心的元素。

此外,林鄭重申,所謂12月的選舉日期並非一成不變,但是在經過了今次的完善制度後,選舉委員被賦予了新職能,要去選舉產生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她認為,邏輯上應該選舉委員會先選,然後才會到立法會選舉。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