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涉嫌觸犯刑事罪行的攬炒派中人紛紛潛逃,身孭兩宗控罪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更被揭「留一手」瞞藏BNO:胡志偉早前被控非法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月獲法庭保釋候訊,但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前日,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胡志偉等53人,並於昨日替疑犯辦理保釋手續、根據香港國安法四十三條要求他們交出旅遊證件時,揭發胡志偉竟然有一本有效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未交給法庭,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旋即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下令將胡志偉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至今早再訊。

58歲的胡志偉,去年12月17日和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及陳榮泰,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們被控於去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兩控罪准保須交旅遊證件

同時,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同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舉行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當日批准各人以1,000港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案件押後至2月8日再訊,以轉介區域法院。

胡志偉、徐子見、朱凱廸和梁國雄及其他攬炒政棍,由於去年參與由戴耀廷發起的所謂「35+初選」,計劃奪取2020年立法會35個或以上席位,借以兩度否決財政預算案,逼迫特首辭職,以達到癱瘓特區政府施政的目的,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於前日連同整個攬炒團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聲稱已繳 被查又改口

是次被捕的53名疑犯被通宵扣留在不同警署。昨日上午,警方安排各疑犯保釋候查,並根據香港國安法四十三條,要求疑犯必須交出旅遊證件。消息指,被扣押在觀塘警署的胡志偉,在警員查問下一度聲稱旅遊證件已交給法庭,但其後又改口稱自己仍持有一本有效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又通知其家人拿到警署。據悉,胡志偉向國安處交出的BNO,有效期為2019至2029年。

胡志偉原應按法庭保釋條件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本不應該保留其他護照,涉嫌違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對保釋條件的規定。警方隨後再向胡志偉錄取口供,下午將他解上西九龍裁判法院,交由法官處理,控方要求法庭撤銷胡志偉的保釋。

辯方稱,未有機會細閱胡與警方的會面記錄並索取指示,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再處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今晨10時半再訊,以待辯方審視理據及文件,並應控方要求,取消胡志偉擔保,胡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羅官又向辯方指出,胡志偉須向法庭填寫聲明,確認他自己擁有何種旅遊證件,以及已向法庭交出什麼證件;法庭亦會向被告發出收據,確認法庭已收到什麼證件。

另一方面,前日涉嫌「組織及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53名疑犯,除了胡志偉暫被還柙外,區諾軒由於被捕時正在酒店強制檢疫隔離,前日已保釋返回酒店繼續隔離,其餘人昨晚開始陸續保釋,但全部都已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責任編輯: 潘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