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表示,僱主可向政府報銷申領發還已支付的新增薪酬。(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對於延長法定產假4星期的修訂條例將於下月11日生效,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日(27日)表示,僱主可向政府報銷,申領發還已支付的新增薪酬,勞工處預期明年上半年可推行計劃。

上月9日,政府刊憲宣布《2020年僱傭(修訂)條例 》有關法定產假的修訂,將法定產假由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並就延長產假須支付的產假薪酬設立上限。相關條例將於12月11日開始實施。

失業援助方面,羅致光指,施政報告提出,延長放寬健全人士綜援資產限額的安排至明年5月底,並豁免保險現金價值;僱員再培訓局明年1月將推出新一輪「特別・愛增值」計劃,為期半年。

另外勞工處正籌備推出為期3年「工傷僱員復康先導計劃」,為建造工傷僱員提供私營門診復康治療服務。處方正擬備於本度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授權職安局管理計劃。

責任編輯: 潘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