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殷考玲)高盛捲入馬來西亞「一馬基金」(1MDB)醜聞多年,22日香港證監會向高盛亞洲開出罰單,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3.5億美,相當於27.1億港元,創證監會史上最高罰款額。

證監會續指,高盛亞洲因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1MDB於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而且,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作為高盛在亞洲的合規及監控中心,於該三宗1MDB的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的參與程度非常高。高盛亞洲最終自有關債券發售所產生的5.67億美元總收入中獲得37%(金額為2.1億美元),在高盛的各個實體中佔最大的份額。

證監會認為,高盛亞洲欠缺充分的監控措施,以在其日常運作中監察職員和偵測失當行為,並在與1MDB債券發售有關的多項預警跡象未獲適當審查,及尚未就有關預警跡象得到令人滿意的答案時,便容許該等發售繼續進行。

「一馬基金」為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2009年上任後成立的一個官方戰略發展基金,惟納吉布涉嫌非法挪用一馬基金的資金,將時值近7億美元轉至自己名下;而納吉布於今年7月底被馬來西亞法庭裁定7項罪名全部成立,被法院判監12年,法院同時對納吉布罰款2.1億林吉特,相當於約3.8億港元,如果他無法繳付,將加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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