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應急管理部近日緊急預撥1.1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江西、廣東、廣西三省(區)防汛救災工作。

其中,預撥江西省4000萬元、廣東省5000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2000萬元,由地方統籌用於應急搶險救援和受災群眾救助,重點做好搜救轉移安置受災人員、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倒損民房修復等。

財政部要求三省(區)財政廳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及時了解掌握災區應急救援資金安排和資金需求,採取措施全力保障,並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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