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香港警方在各區搜出步槍、手槍、炸彈等,拘捕多人;其後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先後起訴14人。部分被告認罪,餘下7名被告不認罪,22日在高等法院受審。法庭押後案件至23日開審。

案情指,7名被告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港島遊行期間,引爆炸彈及用長槍亂射警察,檢走警槍自用等。部分人在行動前被捕,警方檢獲手槍及土製炸彈等。

7名被告年齡介乎20至29歲,分別報稱學生、技術員、物業管理助理等。其中3人是「12逃犯」案中的被告。

(來源: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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