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表示,正追查涉案考評局密件的來源。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一名自稱為今屆中學文憑試閱卷員的男教師,今年兩度在社交平台上載中文寫作評卷參考,涉嫌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灣仔警區重案組根據考評局轉介展開調查,於前日拘捕涉案男教師,懷疑他在社交平台炫耀考評局機密文件「顯威」,以吸引學生報讀私人補習班從中圖利。調查發現,疑犯並非考評局職員和閱卷員,相信有人向他提供機密資料,正重點追查涉案密件的來源,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本月上旬,有人自稱「中文科閱卷員」,在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上載一份寫有2023年DSE「機密(只限閱卷員使用)」的批改參考文件。考評局在獲悉後高度重視,並報警處理。

訛稱閱卷員 於「小紅書」洩密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於7月中旬接手跟進,根據大量情報和資料搜集,迅速鎖定疑犯身份,前日於深水埗海壇街一個住宅單位,拘捕一名姓黃38歲中學男教師,目前被通宵扣留調查。探員檢獲多部相信與案有關的手機、平板電腦和手提電腦。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高級督察陳敬樂昨日講述案情指,疑犯涉嫌在今年5月及7月,在社交平台訛稱為中學文憑試閱卷員,分別兩次將同一份中文寫作卷評卷參考上傳至社交平台,試圖利用考評局機密文件作賣點,吸引學生報讀補習班來圖利。警方正調查他和補習班的利益瓜葛。

二度洩密 警正查文件來源

調查發現,該疑犯並非考評局職員,亦非閱卷員,故調查方向並不局限於相關罪行,相信有人提供涉案機密文件。警方另一個調查重點是涉案文件的來源,如有人向被捕人提供該文件,必然會負上刑事責任。

根據香港法例第261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15條,任何受考評局委任的聘用者,必須對執行職務所得到的材料,確保一切事宜保密。任何人干犯上述條例即會遇上刑責,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或被判處監禁6個月。

保密規定不設時限

考評局昨日在回應案件時表示,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暫不便再作評論,但重申局方一向十分重視公開考試的保密性及公平性。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所有獲本局委任或聘用的人員,均需把履行職務時所獲悉的一切事宜保密,包括其考務人員的身份等,而相關的保密規定不設時限。

考評局公開考試總監麥勁生早前表示,今次案件非常罕見,相信僅為個別事件,普遍考務人員皆謹遵規則,考評局亦有提供培訓。考評局秘書長魏向東則強調,考務人員均知悉何謂保密內容及其身份不可洩露,是次屬嚴重犯規事件。局方會加強訓練閱卷員遵從守則,又相信類似案件不會成為普遍現象。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