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林熹)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前日宣布懸紅通緝8名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逃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強調警方這次行動是履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應當和有效做法,對此完全支持和贊成。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國安法有域外效力,特區政府會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竭盡所能,終身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以及其背後勢力,「無論他們逃到天涯海角,我們都會終身追捕這些罪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示,警方還會切斷他們的資金鏈,及查出他們在香港或者外國的聯繫人、同黨及背後提供資金的幕後金主。任何人如果協助、教唆或以資金資助這些人繼續從事危害香港安全或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明知這些人危害國家安全而在網上眾籌並繼續為他們籌款的話,均有可能違法。

李家超表示,警方是次發出通緝令,是希望社會知道,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罪犯罪行非常嚴重,特區政府一定會追究到底。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用盡一切方法追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我們執法必嚴,並會用盡所有可能性。」無論警方用什麼方法拘捕這些罪犯,一定會按實際情況去進行,「我們與不同地區均有不同的警務合作,亦相信在終身追捕這些疑犯時,我們很相信一定有空間,不會讓他(們)逃之夭夭。」

他補充,這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做出有關行為,定有其背後的勢力,特區政府會調查,「這些背後勢力可能不會停止,但特區政府追捕和打擊他們的力量亦不會停止。」

通緝各懸紅100萬

通緝者親友可報料領賞格

「這次懸紅,我相信會令很多奉公守法的市民,以及認為應該竭盡所能維護國家安全的公眾人士,會樂意提供任何消息。」李家超呼籲,任何公眾人士都可幫助警方拘捕這些被通緝者,警方會保密處理。提供線索者可根據懸紅通告按實際結果獲得賞格,包括通緝人的親戚朋友都有資格,歡迎他們提供被通緝者的資料。

被問到警方高調公布通緝行動是否與日前有所謂「人權組織」向華盛頓當局發信,鼓吹美國政府應拒絕邀請他出席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有關,李家超指出,個別人等出於政治原因或政治利益行事,他不會懼怕任何政治壓力,會做正確的事,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特首的憲制責任。

調查在港聯繫人金主等

鄧炳強昨日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時指出,這些人以為自己「走佬」去外國就可以任意妄為,繼續進行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這些企圖危害香港法治及危害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事情,必須要嚴懲,必須要依法追究,亦必須要向香港市民講出他們這些危害香港及國家的惡行。」

除了通緝有關人等外,警方同時會切斷他們的資金鏈,包括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他們的財產,及查出他們在香港或者外國的聯繫人、同黨及背後提供資金的幕後金主。鄧炳強表示,是次懸紅的作用是要獲取針對這些人的資料,日後能夠將他們拘捕及檢控。「我們有很多工作在做,包括我剛才所說,他們背後的金主是什麼人,聯絡的是什麼人,我們可能透過找到這些人,能夠獲取更多證據。」

鄧炳強提醒市民,任何人如果協助、教唆或以資金資助這些人繼續從事危害香港安全或國家安全的行為的話,有可能違法;如果明知這些人危害國家安全而在網上眾籌並繼續為他們籌款,亦有可能違法,「你們要認清這些通緝犯的真面目,他們想危害香港及國家安全。千萬不要被他們煽動,更加不要協助、教唆或為這些人提供資金協助,因為這樣你有機會違法。」

鄧炳強促羅冠聰自首 法庭上給證據見真章

(記者 鄭治祖、藍松山)是次被警務處國安處通緝的8人,均在社交平台或接受媒體訪問時聲言不會認罪,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點名狠批通緝犯之一的羅冠聰,強調香港的執法部門會窮一生精力去將之拘捕回來,「今日你還有些利用價值,可能外國仍有些保護傘保護着你,他朝當你沒有利用價值時,你就會變為一個棄卒。」

◆去年5月,羅冠聰與郭鳳儀等反中亂港分子在白宮外展示「港獨」旗幟。羅冠聰Fb圖片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會見記者時呼籲8名被警方通緝者自首,表示被通緝者要終結被通緝的生涯,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自首。自首者可以在香港國安法下獲得法庭考慮減刑,「否則他會是終身被通緝,日日擔心被拘捕,在惶恐中度日。」

自動投案或從輕處罰

鄧炳強見記者時則點名羅冠聰是「現代漢奸」,指他在社交平台發文中「厚顏無恥地回應指自己是做合理、合義的事,亦叫我們公開證據,但又拒絕回港。如果他認為自己合理、合法、合義,我請他回來香港。屆時,我們會於法庭內向全香港市民展示我們所有的證據。」

「這些如像縮頭烏龜的行為,吃人血饅頭的行為,在外國你就享受榮華富貴,那些在香港被你煽動的青少年就要受法律制裁及承擔法律後果。」他狠批:「我希望你想一想,希望你拿出你的勇氣,拿出你做人的尊嚴,以及拿出你的良知,回來香港自首。」

鄧炳強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三條,如果這些被通緝者自動投案、提供自己的罪行或揭露其他人的罪行,就有機會獲從輕處罰。

容海恩籲袁弓夷投案

被通緝者之一袁弓夷的兒子袁彌昌之妻、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亦呼籲袁弓夷盡快回港投案,才是對家人、對國家負責任的做法,又稱如果袁弓夷認為自己沒有違法,返港接受審訊就可以「還回清白」,但如果繼續潛逃,會給其他人一個明知道是錯事依然繼續去做的印象。

她透露,2019年修例風波前,與袁弓夷有在家庭聚會中見面,但修例風波後已沒有見面,自身也與對方沒有聯絡。她批評袁弓夷的反國家行為極端,「道不同不相為謀」,因此去年就聲明跟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自己作為律師,亦是袁彌昌的太太,她不會叫袁彌昌不見袁弓夷,袁彌昌何時跟其父親聯絡應該交給他自己決定,但自己有責任提醒丈夫要小心,尤其是牽涉錢財方面。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