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於2021年9月追截走私船墮海殉職,時任警員的被告則在警方專頁Facebook發布「抵死」等言論。案件經審訊後,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煽動罪成。裁判官香淑嫻批評被告毫無悔意,判刑須具阻嚇性,終判入獄10個月。辯方申請被告保釋等候上訴,但被香官拒絕,需即時服刑。

被告崔駿民(26歲),現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即於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於Facebook發布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香官在裁決時指出,2019年開始的修例風波中,網上廣泛以「狗」稱呼警員,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後社會氣氛緩和,但餘波未了,敵對情緒、暴力行為,一觸即發。被告在擁有50萬訂閱的警方Facebook專頁留言,刻意在留言中表露警員身份,除增加可信性、增強煽動效果外,亦打擊警方公信力,以及影響政府管治威信,罪責嚴重,故判刑須具阻嚇性。考慮其還押期間依舊向感化官堅稱沒有煽動意圖,否認控罪,反映他毫無悔意。遂採納10個月量刑起點,沒有任何減刑因素。

責任編輯: 于丁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