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衞生、旅遊、交通和外交部門5日舉行聯席會議,決定調整入境規定,要求所有入境遊客須提供至少2劑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泰國副總理兼衞生部長阿努廷在會後表示,調整後的入境新規包括:遊客須提供至少接種2劑新冠疫苗的證明;須購買包含新冠治療的醫療保險;遊客回國前將接受新冠核酸檢測。同時建議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推遲赴泰旅行,入境遊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場所時應佩戴口罩。

他強調,新的規定對來自所有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人員一視同仁。泰國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

泰國於去年10月取消了對入境遊客疫苗接種證明和新冠檢測證明的要求。阿努廷說,考慮到近期可能出現入境遊客大幅增加的情況,因此決定調整入境規定,不過新規定仍沒有要求入境遊客須提供新冠檢測證明。

阿努廷表示,泰國衞生部將繼續監測當地的新冠疫情,並根據實際情況對入境規定進行新的調整。他建議全國各旅遊熱點地區政府做好醫療設施和藥品準備,而旅遊和運輸服務從業人員應至少接種4劑新冠疫苗。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 何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