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明白自己做錯並有真誠悔意。(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患過度活躍症的21歲倉務員三次向同母異父的6歲妹妹施「淫手」,包括親吻等行為,又向妹妹稱將來會娶她為妻,並給妹10至20元叫妹妹保密。他早前認罪,今日(3日)在西九龍法院求情。法官張潔宜關注被告是否因心理問題犯案,下令再索取一份心理報告了解情況,並把案件押後至1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C.K.H.(21歲)承認於20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之間,三度在天水圍某單位或某大廈內,猥褻侵犯約6歲女童X。

辯方今求情指,法庭早前索取的報告顯示,被告體能不適宜進勞教中心服刑,又指他一直有心理問題,至今仍在接受治療;另被告來自一個機能失調的家庭,缺乏父母關愛。被告明白自己做錯,並有真誠悔意,相信他在服刑期間有充分時間反省,不會重犯。辯方續指,本案情節不涉使用暴力或威嚇手段,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