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在理大外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監15至24個月。(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涉2019年於理工大學外參與非法集結,與另外4人早前於區域法院審訊後,羅被裁定非法集結罪脫,另外4人則罪成,今日(21日)被判監15至24個月。

涉案被告包括陳重誼(70歲,無業)、譚浩鳴(22歲,無業)、莫德惠(38歲,小學男教師)、羅健熙(36歲,前區議員)及鄧卓儒(31歲,記者)。除羅、鄧外,其餘被告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鄧則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本案始於2019年下旬香港出現的社會事件,直接起因是2019年11月11日,有人佔領理大後,警方將理大圍封,科學館廣場有群眾和警方對峙,當時示威者希望衝破警方的防線,放行理大內的人,暴力亦於晚上開始升溫。事件至少有130人被捕,保守估計科學館一帶至少有200人聚集,示威者的出現影響遊客及上班市民,損失雖無形,但可以想象。

法官指,陳認為自己是出自好心幫助別人,但他這種以態度為先的處理方式,並未考慮到警方鮮有開槍射向示威人士,譚及莫扭曲的「正義之心」亦非求情理由,在這些不顧事實而參與示威的人推波助瀾下,事件變得越來越嚴重,遂判3人入獄24個月。法官又指,鄧以記者身份拍攝現場情況,但亦管有萬用鉗及鐳射筆,遂判監15個月。

羅健熙早前被裁定脫罪,律政司已向上訴庭申請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羅准保釋候上訴,其間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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